拒禮吃理
拒絕賄賂,不收無義之財,可以長久地立于不敗之地。
春秋時,公孫儀作魯國宰相,十分嗜好吃魚。魯國的官員都爭著買魚送給他,公孫儀拒不接受。他的弟弟問他: 你那么愛吃魚,為什么不接受別人的幾條魚呢? 公孫儀回答:“正因為自己愛吃魚,所以才不能接受別人送的魚,一旦接受別人的魚,必然要照人家的意愿去辦事,就將違法亂紀。犯了法,丟了官,雖然想吃魚,又有誰再給我送呢?不接受別人的魚,就可以免于罷官,雖然得不到魚,卻能長久地自己去買魚吃。”
“拒禮吃理”這則計謀告訴人們,不要因小失大,得到眼前一點小利卻失去了將來的前途。在商品社會的今天,我們更應(yīng)以此為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