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不貼切
使用比喻是為了把事物說得具體、確切、生動,使人容易理解,并且引起聯想和想象,使人受到感染。因此,運用比喻必須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要用容易懂的事物比喻不大好懂的事物;第二,用來打比方的事物一定要和被比方的事物有相似之處;第三,同樣性質的事物或有很多相同之處的事物不宜互相作比。下邊幾個例子都不符合這幾個要求,因此造成比喻不貼切。
①她跳水的時候,姿勢那樣優(yōu)美,簡直像敦煌壁畫上的飛天一樣。
②這個煙幕黑得出奇,好像是一些大噴泉突然噴出時張開的巨大扇面。
③沖鋒槍的聲音像機關槍一樣,嘟嘟地響起來。
例①用敦煌壁畫上的“飛天”來比喻跳水的優(yōu)美姿勢,如果人們不很了解“飛天”是什么樣,對這個比喻就不好理解。例②用噴泉噴出時形成的扇面來比喻煙幕的黑色,這兩個事物之間沒有相似之處,不能構成比喻。例③用“機關槍”來比喻“沖鋒槍”,兩者屬于同一類事物,不能互相作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