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采首山[在今河南偃師縣西北]銅,鑄鼎于荊山[在今河南靈寶縣閿鄉(xiāng)南]下。
《史記·封禪書》
【評】這里列舉的是古籍中有關(guān)采銅的最早記載,距今已有五千多年的歷史。
元和三年五月,鹽鐵使李巽上言:“得湖南院申,郴州平陽,高亭兩縣界,有平陽冶及馬跡、曲木等古銅坑,約二百八十余井,差官檢覆,實有銅錫。今請郴州舊桂陽監(jiān)置爐兩所,采銅鑄錢。”
又天下有銀之山,必有銅礦。銅者可資于鼓鑄,銀者無益于生民。權(quán)其重輕,使務(wù)專一。天下自五嶺以北,見采銀坑。并宜禁斷,恐所在坑戶,不免失業(yè)。各委本州府長吏勸課,令其采銅。助官中鑄作。
宋·王溥《唐會要》卷八九
【評】這里記述的是唐代在大規(guī)模開采銅礦,湖南桂陽金屬礦區(qū),在當(dāng)時就有古銅礦井二百八十余個之多。
產(chǎn)銅之所,在腹里曰益都,遼陽省曰大寧,云南省曰大理、澄江?!~在益都者,至元十六年,撥戶一千,於臨朐縣七寶山等處采之。在遼陽者,至元十五年,撥采木夫一千戶,於錦、瑞州雞山、巴山等處采之。在澄江者,至元二十二年,撥漏籍戶于薩矣山煽煉,凡一十有一所。
《元史》卷九四
【評】上述列舉的是元代開采銅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