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的順序
抓住事物特征,在擁有說明事物特征的材料后,要把事物的特征說得清楚明白,就有一個結構安排、說明順序的問題。
說明的順序,一般分為三種。
第一,空間順序。物體無論大小,各自都占有一定的空間,具有不同的構成部分,因此以物體所占的空間及其構成部分相互之間的關系作為說明的順序,是說明文常用的結構形式。說明物體的形狀、構造、特征、本質屬性等等,一般可以采取從上到下或從下到上、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從前到后或從后到前、從近到遠或從遠到近、從外到內或從內到外、從總體到部分或從部分到總體等等的順序。
第二,時間順序??陀^事物有一個發(fā)展過程,各自占有一定的時間,經過一定的程序,因此,按照客觀事物的發(fā)展過程作為說明的順序,也是說明文常見的結構形式。說明工農業(yè)生產過程、科學技術研究過程、改造大自然過程的特征、本質、規(guī)律性等,一般可以按照占有的時間和經過的程序,采用從無到有、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復雜、從未知到已知、從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從過去到現(xiàn)在到將來等等的順序。
第三,邏輯順序。客觀事物之間,事物的各個方面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邏輯關系。以事物的邏輯關系為說明的順序,又是說明文的一種結構形式。說明工農業(yè)產品的特點、效能、用途以及使用時應注意的事項,說明事理等,一般可以采用從主要到次要、從重點到一般、從表象到本質、由因及果或由果溯因等順序。
上述三種順序,在說明文中往往是穿插運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