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投背簍
狩獵,是清代滿族群眾在日常生活中,捕捉野獸的一種活動。為達(dá)到多捕各種狼、熊、虎、豹等獸類,平時經(jīng)常組織起來,模仿野獸的動作開展活動。在活動中,雙方均以各種獵物投入對方的背簍多取勝,后逐漸形成滿族群眾的傳統(tǒng)活動。
比賽由兩隊參加,每隊上場隊員為三人。隊員背后均背背簍,每隊各用一個不同顏色的沙袋(重200克),分別站在十五米見方場地的中線兩側(cè)。比賽開始后,雙方隊員可在場地任何地方,將沙袋投入對方任何一人的背簍內(nèi)。同隊之間,可以傳沙袋。隊員為避免對方沙袋投入自己的背簍,奮力躲閃,并可以用手?jǐn)r擋對方的沙袋,但不能把對方的沙袋握在手中或拋出界外。沙袋投進(jìn)對方背簍即可得分。
比賽凈賽為二十分鐘,分一、二兩局,局間休息五分鐘。兩局結(jié)束后,以得分多者獲勝,每得一分后,雙方回到自己的本場,重新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