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構造
1.象形字。象形就是用線條畫出物體形狀的造字法。[如:日、象、舟、鹿、魚、田。]
2.指事字。指事就是用抽象的符號來表示所要指出的意思,或以象形字為基礎再加上一個抽象的符號來表示一個新意思的造字法。[如:上、下、甘、示、兇。]
3.會意字。會意就是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體字組合起來表示一個新意思的造字法。[如:從、比、品、莫。]
4.形聲字。形聲是一種用形旁和聲旁組合的造字法。它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現(xiàn)成符號合起來構成一個新字。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表示意義(通常叫形旁或意符),一個表示聲音(通常叫聲旁或聲符)。[如:錢、樹、花、柴、問、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