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鷟·
傅黃中為越州諸暨縣令,有部人飲大醉,夜中山行,臨崖而睡。忽有虎臨其上而嗅之,虎須入醉人鼻中,遂噴嚏,聲震虎,遂驚躍,便即落崖。腰胯不遂,為人所得。
〔選自《朝野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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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筆記體小說,類似滑稽小品,有很強的趣味性。
一篇作品,稱之為小說而不稱之為別的什么,是因為這一篇作品具備小說的四要素:環(huán)境、人物、事件、情節(jié)。這篇小說的環(huán)境是深夜、山里臨懸崖處,因為是深夜,老虎看不清躺著的是什么,突然之間的一個大噴嚏,把老虎嚇了一大跳;因為在山里的臨崖處,所以老虎一驚跳,就掉到懸崖下去了,摔傷了腰腿,被人捉獲了。人物是喝得酩酊大醉的縣衙門里的一名部屬,深夜里醉臥崖邊。事件是醉人的一個噴嚏把老虎嚇了一跳,老虎掉下山崖摔傷被人捉住了。情節(jié)是:部人飲大醉,夜半山行,臨崖而睡,虎臨其上而嗅之,虎須入醉人鼻中,醉人打噴嚏,聲震虎,虎驚躍而落崖。情節(jié)發(fā)展的每一步都非常清楚,事屬怪誕卻順理成章,毫無牽強故作噱頭之感。
說這篇小說是筆記體,是因為它純是記事性的,敘述過程條理分明,只用白描手法而沒有另作修飾,給人以質樸、自然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