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
縣制產(chǎn)生比郡要早,在春秋前期的楚、晉、秦等國就已開始在新得的邊地設(shè)縣。如楚滅陳、蔡、不羹國后,以其地為縣,晉國分祁氏家族之田為七縣,羊舌氏家族之田為三縣,在古文獻(xiàn)中也有秦漢時的縣,多古國名的記載??h為國君直接掌握。當(dāng)時縣比郡大,在《周書·作雒篇》中有“千里百縣,縣有四郡”這樣的記載。秦時實(shí)行郡縣制,縣在郡下。秦代是在郡下再劃若干區(qū)域叫縣。約有900~1000個縣。平均每個郡管轄約25個縣。大率縣的面積約方百里,更依人口的多寡,把縣分為二等;萬戶以上的為一等縣,其長官稱為縣令,不足萬戶的稱二等縣,其長官稱為縣長,縣令、縣長都是總理全縣的政務(wù)??h下有佐治人員,可以分為兩種:一是縣丞,掌佐令;一是縣尉,掌管武事。丞尉各分為二級:祿過二百石的為長吏;百石以下的為少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