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固
①有所然
②,物固有所可
③;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舉莛
④與楹
⑤、厲
⑥與西施
⑦、恢詭譎怪
⑧,道通為一
⑨。(《莊子·齊物論》)
【注釋】?、俟蹋罕緛怼"谌唬罕厝?,表示肯定是這樣。③可:可變。④莛(tíng):草莖。代指物之細小者。⑤楹(yíng):廳堂前的木柱。代指物之巨大者。⑥厲:通作“癘”,指皮膚潰爛,這里表示丑陋的人。⑦西施:吳王的美姬,古代著名的美人。⑧恢詭譎怪:“恢”即寬大;“詭”(guǐ)即奇變;“譎”(jué)即詭詐;“怪”即怪異。四字連在一起,指千奇百怪的各種事態(tài)。⑨一:渾一,一體。
【譯文】 事物本來有其肯定的一面,萬物本來也有其可變的一面;但沒有事物不是有必然規(guī)律的,也沒有事物不可以作靈活變通。所以可以列舉細小的草莖和高大的庭柱,丑陋的人與美女西施,以及寬大、奇變、詭詐、怪異等千奇百怪的各種人或物來說明這一點,它們在本質(zhì)上并沒有什么差別,它們都是相通而渾一的。
【評說】 莊子認為世上一切小與大、丑與美、千差萬別的各種情態(tài)或各種事物,都是相通而又處在對立統(tǒng)一體內(nèi),從這一觀點出發(fā),世上一切事物就不會不“齊”,不會不具有某種共同性。萬物雖不相同,但是都“有所然”、“有所可”,這一點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