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xùn)曰:為人上者,用人雖宜信,然亦不可遽信。在下者常視上意所向,巧以投之。一有偏好,下必投其所好以誘之。朕于諸藝無所不能,爾等曾見我偏好一藝乎?是故,凡藝俱不能溺我。
【注釋】信:相信。遽:jù,急速,倉促。藝:技能,本領(lǐng)。這里指供玩樂的技能。溺:淹沒,沉迷。
【譯文】訓(xùn)令說:作為上司,任用人才雖然要相信他們,但也不能很快就輕易地相信。下屬常??瓷纤镜男囊馑?,巧妙地投其所好。上司如果偏向某種嗜好,下屬必定投其所好來誘惑他。我對于各種玩樂的技能無所不會,你們可曾看見我偏好某一種玩樂嗎?由于這個緣故,凡是玩樂的技能都不能使我沉迷。
【評析】端起權(quán)力的美酒,最難得的是清醒。這種清醒來自對下屬所采取的各種不正當(dāng)?shù)那髮櫤透偁幨侄瘟巳挥谛?。為堅持原則和維護公正,上司必須在自己嗜好方面,首先拆除那些讓不正當(dāng)?shù)氖侄文軌蛏娑蛇^來的橋梁。在“凡藝俱不能溺我”的康熙面前,一切投機取巧之徒都只有望峰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