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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國民黨“三方”“四大”會議 |
| 釋義 | 國民黨“三方”“四大”會議蔣介石因與胡漢民約法之爭,身為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長,倡言約法的蔣介石,竟然隨意扣押、幽閉國民黨元老、立法院長,頓時輿論嘩然,政界震動。蔣介石自知理虧,擔心由此引發(fā)反蔣浪潮,所以歪曲事實,以圖掩蓋真相,混淆視聽。3月8日,蔣令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通電進行解釋說:“此次胡漢民同志之辭職,積勞多病,不勝繁劇,固其一因。同時因關于國民會議之約法起草問題,胡同志之討論與中央相殊,憤而辭職,中央經再三鄭重考慮之后,為完成依三民主義,確立本黨與全民共同遵守之約法計,決準其辭職。因此本日中央常會臨時會議,將起草約法與準胡辭職兩案同時決定。深恐各地未知其詳,請即依斯旨,切實簡單說明,同時須以中央對于制定約法之決心,努力宣傳,以遏謠諑,而示大公?!雹?br>蔣介石的解釋欲蓋彌彰。胡漢民派和與胡有關系的國民黨執(zhí)監(jiān)委員以及遙尊胡為政治領袖的廣東地方實力派群情激憤。胡漢民通過他的私人醫(yī)官鄧真德帶出口信,囑咐孫科、古應芬聯(lián)合汪精衛(wèi)等反蔣派,南下廣州,設立政府,討伐蔣介石。古應芬也是國民黨元老,與胡漢民關系最為密切,時任國民政府文官長,因2月初國務會議上被孫科指責舞弊,怒而離寧赴廣州。他得到胡的口信后,3月初到香港與汪精衛(wèi)聯(lián)系,又派人到梧州與自己一手扶植起來的親信陳濟棠研究。4月22日,陳濟棠派馬曉軍、吳錫祺赴南寧說服廣西李宗仁、白崇禧捐棄前嫌,共同反蔣。離寧赴滬的孫科也派出使者,四處活動,串聯(lián)反蔣力量。 做好各種準備之后,1931年4月30日,鄧澤如、林森、蕭佛成、古應芬發(fā)出彈劾蔣介石的通電,羅列了蔣介石的六大罪狀,指責蔣行事“無一不以個人地位為前提,久已置黨國大計于不顧。其縱匪坐大,則示人以非我莫能平。其廣植黨徒,欲用敵丑,則預為一己選舉地位。其把持財權,以鞏固一己之武力。其殘害同黨,排斥先進,則使一己成為本黨重心。至侈談法規(guī),亦無非希望總統(tǒng)制之實行,俾其總統(tǒng)之迷夢,速于實現(xiàn)”②。古應芬等四監(jiān)委的彈劾電發(fā)出后,汪精衛(wèi)、陳濟棠、李宗仁等立即起而響應。5月1日,汪精衛(wèi)發(fā)表致國民黨海內外各黨部通電:“今者廣東方面見黨國垂危,奮起挽救,此誠乃討蔣之最后一著,吾人惟有相與戮力,以期得最后之成功?!雹?日,汪精衛(wèi)致電李宗仁、白崇禧、張發(fā)奎,請他們在軍事上與廣東合作,共同倒蔣。3日,駐粵第八路軍總指揮陳濟棠,率所部師長余漢謀、香翰屏、李揚敬、楊鼎中、朱為珍,第四艦隊司令陳策,獨立旅長黃任寰、張瑞貴,虎門要塞司令陳慶云,航空司令黃光銳等通電擁護四監(jiān)委的彈劾案。11日,廣西李宗仁、白崇禧亦率所部軍長張發(fā)奎、李品仙、黃旭初、楊騰輝,師長梁朝璣、吳奇?zhèn)?、廖磊、韋云淞、唐生明、黃鶴齡等人聯(lián)名通電響應。 古應芬等四監(jiān)委的彈劾電,宗旨是為胡漢民抱不平。蔣介石自知理虧,采取了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5月3日,蔡元培、李石曾、張繼、吳稚暉、張靜江五監(jiān)委復電古應芬等人,詞極婉轉,稱彈劾電必是他人所為,請幾位先生列名而已。電文主旨“止為愛護展公(指胡漢民),執(zhí)筆者愛之彌篤,不覺言之過情,其意亦必不惡。若在朋友責善,必可一切容忍。惟所至自于普遍,關系已涉黨國”。為蔣介石扣胡打掩護。電文又稱“胡先生欲靜居擇地,謝見賓客,弟等所知事之真相,亦盡于此”。蔣介石則自請中央處分,稱“四月三十日突有自廣州發(fā)出鄧澤如、林森、蕭佛成、古應芬四監(jiān)委列名之通電,指斥中正罪狀。接閱之下,惶悚萬分。原電所列中正罪案,倘果確實,則在黨紀國法皆無可恕,鄧、林、蕭、古四同志,皆為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雖其通電,列舉軍政負責同志銜名,于正式彈劾手續(xù)有所不合,但中正為尊重黨紀計,不得不請求中央徹底查辦”④。同時派吳稚暉、李石曾、張靜江、孔祥熙四人到上海,敦促扣胡事件發(fā)生后,離京赴滬的鐵道部長孫科回京,請其出面調停。5月17日晚,張靜江等十中委訪胡漢民,勸胡打消辭意。同時,擺放在胡漢民私宅雙龍巷口前的“禁止汽車通行”的字牌也被撤掉,允許貴賓訪胡,以表示胡漢民擁有自由。又擬派張繼、吳鐵城南下調解。 在施行軟化措施的同時,蔣還采取威嚇手段。5月4日,蔣介石在國民政府紀念周做報告,聲稱古應芬等人的彈劾電“似別有作用”,“如僅用監(jiān)委資格講話,當不起其他(它)糾紛,如有武人弄兵,相信中央可不用一兵,在最短期內平亂,不虞搖動時局”⑤。5月11日,蔣在中央黨部紀念周報告,稱陳濟棠勾結張桂及改組派,圖叛中央,作陳炯明第二,中央自有處理方法。同日,何應欽、何成浚、何鍵、魯滌平通電警告陳濟棠:廣東是中國的廣東,決不準個人割據(jù);軍隊是國家的軍隊,決不許個人私有。14日,何成浚領銜的二十五名將領通電。16日,于學忠領銜八名將領通電。17日,張學良領銜六位將領通電。19日,劉峙、劉鎮(zhèn)華、顧祝同等三十位將領通電。其中,除了張學良、于學忠兩電口氣緩和外,其余電文對古應芬、陳濟棠等大加撻伐。稱四監(jiān)委的彈劾電為“摭拾浮言,信口雌黃”;抨擊陳濟棠“喪心病狂,倒行逆施”。5月15日,蔣介石還通過御用的國民會議,以全國民意的名義通過了“嚴重警告陳濟棠”的電文。 廣東方面對此毫不理會。5月18日,白崇禧、張發(fā)奎、葉琪、李品仙抵廣州,與陳濟棠會商組織反蔣政府和兩廣軍事統(tǒng)一問題。孫科也不顧吳稚暉等四元老的勸阻,5月21日偕許崇智、陳友仁秘密離滬,24日抵香港后即赴汪精衛(wèi)宅,與白崇禧、張發(fā)奎、唐紹儀等人會晤,開會討論兩廣形勢。并于當日午后聯(lián)袂赴穗。4時到達后,即赴陳濟棠宅舉行會議,商議聯(lián)合反蔣,組建政府各問題。25日,由唐紹儀領銜,鄧澤如、古應芬、蕭佛成、林森、汪精衛(wèi)、孫科、王寵惠、陳濟棠、李烈鈞、許崇智、李宗仁、唐生智、陳友仁、鄒魯、陳策、馬超俊、陳耀垣、李文范、劉紀文、林云陔、鄧青陽等21人聯(lián)署,發(fā)出請蔣介石48小時以內下野的通電。26日,陳濟棠、李宗仁等及孫科又分別電蔣,促其引退。同時在陳濟棠總部開會,主張吸取以往反蔣教訓,不談“黨統(tǒng)”、“屆統(tǒng)”,由國民黨一、二、三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中贊成反蔣者組織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監(jiān)委非常會議,由該會成立國民政府。27日,反蔣各方按計劃以一、二、三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組成“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非常會議”,簡稱“非常會議”。成員有執(zhí)行委員:汪精衛(wèi)、孫科、鄒魯、許崇智、李文范、傅汝霖、伍朝樞、陳友仁、陳樹人、劉紀文、經亨頤、陳濟棠、陳策、柏文蔚、李烈鈞、馬超俊、王法勤、陳耀垣、覃振、閻錫山、馮玉祥等;監(jiān)察委員有鄧澤如、蕭佛成、古應芬、林森、鄧青陽、陳璧君、謝持、張知本、李宗仁、李福林、林云陔等。國民黨一、二、三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除已故者和共產黨人外共有112人,列名非常會議者32人,幾達三分之一。會議發(fā)表了由汪精衛(wèi)起草的《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會非常會議宣言》,聲稱“現(xiàn)在南京之中央黨部,從前表示反對之同志,固不認其存在,即曾經參加者,亦以此黨部已為個人勢力所劫持,實無存在之價值。當此存亡絕續(xù)之際,惟有以革命之手段,集合各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對黨有歷史夙著忠誠者,相與組織非常會議,以為本黨之領導機關。又以事機緊急,不容濡忍,故由現(xiàn)在廣州之各委員即行發(fā)起,宣告成立。其他各委員有現(xiàn)尚散在各處者,有因環(huán)境關系,一時未能即來者,深盼陸續(xù)參加,共濟艱巨,待至依據(jù)黨章,召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之日,非常會議之任務,即告終了”⑥。 非常會議由全體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兩個機構組成。全體委員會為非常會議的最高權力機關,人數(shù)不定,凡是國民黨第一、二、三屆中央委員,贊成反蔣者均可參加。常務委員會由全體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五人組成,負責處理日常黨務工作。5月27日,全體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鄧澤如、鄒魯、汪精衛(wèi)、孫科、李文范五人組成常務委員會,以梁寒操為秘書長。常務委員會下設四個機構:組織委員會,常務委員鄧澤如、孫科、古應芬;宣傳委員會,常務委員汪精衛(wèi)、鄒魯、李文范,主任秘書鐘天心,《中央導報》總編輯王昆侖;海外黨務委員會,委員蕭佛成、陳耀垣、劉紀文、鄧青陽、陳樹人;軍隊政治訓練委員會,常務委員林翼中、黃公度。 非常會議決定1931年10月10日召集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27日晚,非常會議公布了國民政府組織大綱十一條,規(guī)定國民政府委員為15至17人,由非常會議的全體委員會議選任,國民政府常務委員由國民政府委員互選5至7人。國務會議以常委輪流主席,下設秘書、參軍兩處,外交、財政兩部,軍事、政務兩個委員會。當日,非常會議第一次全體委員會選出唐紹儀、汪精衛(wèi)、孫科、古應芬、鄒魯、鄧澤如、蕭佛成、林森、李宗仁、許崇智、陳濟棠、唐生智、蔣尊簋、李烈鈞、陳友仁等15人為國民政府委員。(一說16人,熊克武亦名列其中)。5月28日正午,在廣東省政府二樓舉行國民政府成立典禮。第一次國務會議推汪精衛(wèi)、孫科、唐紹儀、古應芬、鄒魯五人為常務委員,陳融為秘書長。又任命陳友仁為外交部長,鄧召蔭為財政部長。5月31日,政府委員聯(lián)名通電就職,并宣布其政治主張:“反對武力統(tǒng)一,中央集權,當以建設求統(tǒng)一,以均權求共治;不主張以武力解決時局,如有以武力相壓迫者,亦所不畏。”⑦6月2日,第二次國務會議議定李文范、劉紀文、麥煥章為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許崇智、陳濟棠、李宗仁、唐生智為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以林云陔、黃旭初分任廣東、廣西政府主席,任陳濟棠為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總司令,統(tǒng)轄廣東方面的軍隊。馮玉祥、閻錫山分任第二、三集團軍總司令。李宗仁任第四集團軍總司令,轄廣西方面軍隊。任陳策為海軍第一艦隊總司令,張惠長為空軍總司令。至此,寧粵對立局面完全形成。 蔣介石因非法扣胡,引起國民黨內和國內輿論的非議,海外黨部亦紛紛電詢此事,一時非常被動。廣東方面又揭起民主、反對獨裁的大旗,以胡漢民被軟禁為口實,在理論上,蔣難以招架。在實力上,蔣介石自中原大戰(zhàn)結束,即移師“剿共”,興師動眾,費時日久,卻屢遭敗績。廣東組織非常會議,成立政府之際,蔣介石正調集三十萬大軍,準備對紅軍發(fā)動第三次“圍剿”,一時無力用兵兩廣;況兩廣有軍隊二十余萬,陸、海、空兵種齊全,餉械充足,實力不可小視。所以蔣介石不敢對兩廣有積極的軍事行動,遂采取以靜待變的策略,期望非常會議“漸漸散伙或改改主意”,自生自滅⑧。5月25日,丁惟汾在國民黨中央黨部紀念周上表示:對兩廣事變,中央秉著和平統(tǒng)一的主張,“可以政治的方法來解決,不致使擴大起來”⑨。6月13日,南京召開國民黨三屆五中全會,討論處置廣東事變的方針,認為江西紅軍日益坐大,“剿赤”損兵折將,形勢日非;當此時期,內戰(zhàn)不宜再有,寧粵對峙局面,必須設法疏解,以固國本。14日,全會對粵局通過一個空泛的決議,決定“對廣東組織偽軍政府事,由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查明處理”⑩。 所謂政治解決的方針,南京方面采取了三種辦法,一是繼續(xù)前一個時期的軟化政策。三屆五中全會恢復了李濟深的黨籍,允他自由活動。選舉胡漢民為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委員。胡漢民親信劉蘆隱繼續(xù)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7月13日,又準胡漢民遷往香鋪營孔祥熙住宅居住,以示胡已能自由活動,緩解粵方救胡派的情緒,制造非常會議內部分歧。保留孫科鐵道部長的位置,表示對孫留有余地。二是制造輿論。5月25日,蔣介石在國民政府紀念周做報告,攻擊汪精衛(wèi)“集改組派共產黨等一切反動分子之聯(lián)合。胡鬧可以成功,則吾人革命為多事矣”。威脅國民黨元老說:“吾人對本黨老同志,確系忠實者自應尊敬。若以老同志而反對新進同志,并違反總理主義,吾人惟有以叛逆看待,消滅之而后已?!?11)5月28日,蔣介石復孫科電,拒絕孫科要他“放棄黨國所付與之職責”的要求,表示“革命乃為責任,并非權利之爭;攘奪固所不許,放棄亦所不甘”(12)。5月29日,中央監(jiān)察委員吳稚暉發(fā)表《答客問》一文,稱廣州非常會議是北平擴大會議之后又堆起的一個大垃圾堆。6月2日,何應欽等九將領電責孫科:“民九以前,兄尚求學異邦,本未與聞革命之艱巨??偫碓谏局杏袆褚约傩州^優(yōu)之事權,俾資歷練者,總理恒以兄下駟,不克重荷為言?;蛞蔀槭局t避嫌所應爾,不免為兄抱屈。及今思之,實佩總理之公明,知子莫若父,益信而有征矣。兄問世為日尚淺,然其行誼,則富感情而缺理智,好貨利而昧大義;翻云覆雨,胸無主宰,乃其生平最大之毛病。”(13)三是利用陳銘樞制粵。陳銘樞本是廣東省政府主席,與陳濟棠互爭廣東。古應芬醞釀反蔣時把陳銘樞排斥離省,其保安團武裝由陳濟棠收編。此前,蔣介石一直利用二陳相爭來控制廣東。陳銘樞由日本到上海后,蔣介石立即邀見,要陳到江西重領十九路軍,擔任“剿赤”右翼軍總司令官,地位與何應欽相當(何任左翼總司令官)。蔣介石認為共產黨非短期所能消滅,打算“圍剿”紅軍到一定階段,即要陳銘樞擔負打回廣東的任務。7月11日,陳銘樞到贛州就職,7月14日致電陳濟棠,要求古應芬交出政權,離開廣州,恢復保安隊,維持保安隊經費。積極做回粵的準備。 廣東方面,雖然組織了非常會議,成立了政府,但派系眾多,人員復雜,意見不齊。汪精衛(wèi)把非常會議看作是與蔣分享權力的機會,倒蔣與否,均以此為轉移。古應芬、陳濟棠是想以各個反蔣勢力的聯(lián)合作為政治資本,造成廣東獨立的局面,所以他們絕不許其他反蔣派插手廣東事務。桂系因連年戰(zhàn)事元氣大傷,欲乘此機會恢復勢力。古應芬和陳濟棠掌握著廣州國民政府的實權,人事上任用親信,財政上一毛不拔,軍事上虛張聲勢,只圖自保,不愿采取積極的倒蔣行動。汪精衛(wèi)曾表示:蔣介石如果真能剿共,則廣州國民政府決不對蔣介石采取軍事行動。廣東方面不主動向蔣發(fā)起進攻,這正中蔣介石以靜待變的下懷。 雙方不戰(zhàn)不和的局面維持到8月份,非常會議內部對和戰(zhàn)方針產生了嚴重的分歧。陳濟棠、古應芬等人認為,北方的石友三已經失敗,難以再起;若兩廣單獨起兵,無異驅群羊入虎口,決無僥幸取勝之理。但是不戰(zhàn)不和的局面若遷延下去,其結果惟有被人分化。因此他們主張,繼續(xù)接受張繼、吳鐵城的調停,與蔣言和,以維系廣東獨立的局面。汪精衛(wèi)、李宗仁均想利用廣東達到自己的目的,若果真言和,勢必被古、陳犧牲,所以堅決主戰(zhàn)。認為坐以待斃何如冒險一戰(zhàn),或可促起各方面之響應。雙方辯論,汪、李意見未獲通過,汪精衛(wèi)憤而離粵。古、陳即通過張繼、吳鐵城與蔣介石尋求和平解決的辦法。蔣介石并不感興趣,他準備用軍事行動來徹底壓服廣東。古、陳認識到求和乃望梅止渴,而非常會議又離不開汪精衛(wèi)這樣的人物支撐局面。于是派孫科赴港與汪精衛(wèi)疏通,同時調兵湘贛邊境,做防御的準備。汪精衛(wèi)認為自己的目的已經達到,乃提出返粵的三個條件:一、陳濟棠的第三集團軍即日全數(shù)出兵湘贛北伐;二、廣東東江及后方的防務,調李宗仁第四集團軍東下協(xié)助防守;三、調到廣東助防的第四集團軍,廣東政府應予以充分的補充,以后該部軍餉,亦由廣東完全負責。汪的條件由廣州國民政府照案通過,汪精衛(wèi)遂于8月29返粵?;浄介_始對蔣采取積極行動。9月5日,余漢謀率第一軍軍部赴韶關,準備于韶關集中后入湘;第三軍第八師先頭部隊已抵宜章;第三軍5日遷東昌;第一軍教導團及第二師的兩個團6日由韶關赴東昌,準備進攻衡陽;廣西方面的白崇禧亦于5日由全州進發(fā)興安。湘贛邊境的顏伯剛、龔浩、陳鐵堅是唐生智的舊部,此時響應廣東方面,9月1日作為入湘的先頭部隊進駐宜章、郴縣。唐生智攜款30萬赴湘運動舊部。蔣介石亦不敢怠慢,派顧祝同、周佛海等入湘督促何鍵。9月6日何鍵召開軍事會議,議定三事:固守衡陽;必要時由江西抽調譚道源等師來湘增援;扣留粵方前來運動的代表。蔣介石又派何應欽到長沙坐鎮(zhèn)。9月14日,粵桂會攻衡陽失利。15日,粵方由衡陽經郴、宜退坪石。9月16日,桂軍由永州退黃沙河、全州。只有顏伯剛部仍駐扎在距衡陽30里處。 正當雙方軍事對峙之時,九一八事變爆發(fā)。9月19日,南京國民黨中央委員張繼、李石曾、吳鐵城聯(lián)名致電粵方,痛陳:此時此際國家民族之利害,實超出于一切利害之上,今日惟有剿赤、救災、御外三事為國人所同情,反之則為人民所不恕。希望廣東方面俯納調停,共倡和平,杯酒言歡,化干戈為玉帛。蔣介石電令何應欽中止中央軍入湘的行動。9月20日,南京國民黨中央致電粵方,呼吁共赴國難。9月21日,廣州國民政府發(fā)出馬電,提出和平統(tǒng)一的條件:一、蔣介石通電自動下野;二、廣州國民政府通電取消;三、召開和平統(tǒng)一會議,另行組織統(tǒng)一的政府。馬電特別強調“惟今之計,舍蔣下野,對內對外一切救亡大計,皆將無從進行”。同日,廣州國民政府還專門致電蔣介石個人,逼蔣下野。文稱:“深望執(zhí)事以黨國為重,一己為輕,曲徇眾意,敝履權位。度執(zhí)事或以外交緊急、負責無人為借口,然執(zhí)事之為此言屢矣,始則曰我若下野,黨國無人負責,然黨國糾紛,正因執(zhí)事而起,執(zhí)事不去,黨國糾紛,更無已時,此可以事實證明者。再則曰我若下野,剿共無人負責,然數(shù)月以來,執(zhí)事所謂剿共,成績安在?不但贛禍未已,且延及閩湘,此又可以事實證明者。今則曰我若下野,外交無人負責,證以十七年間, 日本占領濟南事件,十八年間,請求日本延期濟南撤兵事件,及中東路事件,執(zhí)事所謂負責,其結果不外辱國喪權?!?14)由于蔣介石對日奉行不抵抗政策,導致日本陰謀得逞,占領了沈陽,長春、丹東、營口、鳳凰城等幾個重要城市。身為國民政府主席、陸??湛偹玖畹氖Y介石難辭其咎,遭到舉國一致的譴責。當時,蔣介石正在江西“剿共”,聞聽九一八事變的消息,頗受打擊。據(jù)陳銘樞回憶,9月19日上午10時,他在南昌蔣介石總司令部見蔣介石及何應欽、熊式輝三人,呆坐一室,神氣頹喪,面面相覷,形同木偶。蔣之地位由此而動搖。非常會議諸人決心乘此千載難逢之機會把蔣拉下馬。 蔣介石深知自己的處境不妙,9月21日決定派陳銘樞、蔡元培、張繼南下議和。針對粵方馬電提出的和平統(tǒng)一三條件,蔣也提出解決時局的三個辦法:“(一)如粵中能負全責,則中央同志,盡可退讓一切,請在粵同志整個地遷來首都,改組政府,至中正個人下野,更無問題,只要粵中能切實負責,前來接代,則中正即可通電下野,此其一也;(二)如粵中不能負責,則應歸中央主持,而廣東政府自當取消,粵方同志,即應齊集首都,共赴國難,此其二也;(三)如要各方合作,則中正更為歡迎,但必須來京面商,方是開誠相見,同舟共濟之道,此其三也?!蓖瑫r親筆書信一封請陳銘樞轉交汪精衛(wèi)、孫科等人,沉痛表示過去的是非曲直,愿一人承擔,各位可加責備,“毋使五千年神明之胄,自我而斬;毋使亡國之慘史,將為中山黨徒只顧內爭、不恤國難之所致”(15)。9月25日,陳、蔡、張離滬赴港,28日抵港,汪精衛(wèi)、孫科、李文范亦已至香港。當晚7時,一起在九龍半島飯店召開秘密會議。陳銘樞遞交了蔣介石的親筆信和蔣解決時局的三個辦法,雙方進行討論。29日,汪精衛(wèi)、孫科、李文范和新由歐洲回國的駐美大使伍朝樞前往陳銘樞等人下榻的麥斯林飯店繼續(xù)會談。雙方商妥兩項具體辦法:一、蔣介石發(fā)一通電,以時局危急引咎,并聲明議定統(tǒng)一政府辦法后立即下野?;浄揭喟l(fā)一通電,向國民引咎,并說非統(tǒng)一不能救國,赴京開會,取消國民政府,并不以蔣下野為條件,兩電須同時發(fā)表。雙方均訓令各級黨部及報紙,停止互相攻訐的言論。二、立即變更京滬衛(wèi)戍警備組織,俾粵方同志可以安心來京,在總理靈前開會,決議統(tǒng)一政府的辦法(16)。29日,陳銘樞將上述協(xié)議電告蔣介石。30日,陳、蔡、張與汪、孫、李、伍一同到廣州,在廣州退思園與粵方全體舉行會議。同時,蔣介石復電陳銘樞,表示“兩個電稿原則上可以贊成,但發(fā)表的日期,和詞句的修改,最好候粵府各位到滬后才決定”(17)。并任陳銘樞為京滬警備司令,調十九路軍進駐京滬,以示對香港會談內容的認可。廣東方面則堅持蔣介石先發(fā)下野通電,粵方代表才能北上。僵持到10月5日,粵方仍不肯讓步,非常會議決議:一、最低限度先釋放胡漢民;二、全體聯(lián)名請胡復出。廣州國民政府決議:一、由蔣決定發(fā)表下野通電日期;二、十九路軍調寧后,粵方代表北上;三、俟在滬商有頭緒后,粵委始赴南京。10月5日蔣又復電,對下野通電日期做出保證,粵代表朝到滬,下野通電夕可發(fā)出。10月6日,非常會議發(fā)表對時局主張的麻電,重申馬電內容,提出實現(xiàn)民主政治的辦法:一、廢除陸海空軍總司令;二、設軍區(qū),軍區(qū)之劃分,不必同于行政區(qū)之劃分;三、軍需獨立,革除以個人支配軍隊,以軍隊長官支配軍餉之惡習;四、國防統(tǒng)于中央,保安屬于地方(18)。至此,雙方談判告一段落,只待胡漢民釋出到滬,粵方代表即北上開和談會議。 10月11日下午2時,陳銘樞偕粵方接洽和談的代表顧孟余、黃華表抵滬,蔡元培、張繼仍留廣州負責聯(lián)絡。陳抵滬后,在張靜江宅與吳稚暉、吳鐵城、張群、李石曾密談在粵接洽情形,然后一起赴京。次日晨7時抵南京。午后謁蔣報告一切,提出立即釋放胡漢民。蔣清楚不放胡,粵方代表不會北上,同意放胡。陳又見胡并轉汪、孫等人的聯(lián)名信,勸他先見蔣,以國事為重,捐棄前嫌。胡亦首肯。 10月13日下午,胡漢民與陳銘樞、吳鐵城商談后,三人同往陵園見蔣。胡對外交問題發(fā)表了許多意見。當即決定推吳稚暉、李石曾、張靜江、吳鐵城、陳銘樞、胡漢民一同赴滬,候晤汪、孫、李,迎其來京,開和平會議。14日晨蔣回訪胡。之后,胡攜女木蘭與陳銘樞、吳鐵城、張靜江等赴滬。胡到上海后,于15日致電廣州唐紹儀、汪精衛(wèi)、古應芬等人,請推代表來滬進行和議。 廣州方面接到胡的電報后,于當晚舉行會議,決定派汪精衛(wèi)、古應芬、孫科、鄧澤如、李宗仁赴滬,以汪精衛(wèi)、孫科、伍朝樞、李文范為正式代表。后又加推鄒魯、陳友仁為正式代表。10月18日,粵方代表經香港乘輪赴滬,隨行者達百余人,中途遇風暴,幾遭海難。21日方抵滬。 10月22日上午10時,蔣介石乘飛機到滬。先到宋子文宅與宋子文協(xié)商,然后請于右任、李石曾、陳銘樞、張靜江、邵力子、邵元沖等人到宋宅會談。午后1時,蔣介石率張靜江、李石曾、蔡元培、陳銘樞、張繼等人到孫科宅與胡漢民、汪精衛(wèi)、孫科、伍朝樞、李文范、鄒魯、陳友仁等人談話。汪精衛(wèi)首先發(fā)言,闡述粵方主張:一、國民政府主席宜如德、法總統(tǒng),由行政院負政治責任;二、廢除總司令制;三、由一、二、三屆中央委員任黨事。對蔣介石所擬關于個人進退的電稿表示贊同。蔣介石繼起發(fā)言,贊成汪的意見,表示自己為后進,向事服從前輩,凡胡、汪兩先生同意之事,無不同意照行,若不行,盡可嚴責。李石曾建議立即入京,共赴國難,無需在上海開會,蔡元培、張繼支持李的建議,孫科則予以反駁,表示此來是代表粵府,須照預定程序,議有端倪始可入京,否則須電粵請示。汪贊成孫科的意見,反對即刻入京。蔣見粵方不買賬,也只好贊成在滬會議。22日的會談最后決定了兩點:一、彼此須求得外交一致,共赴國難;二、關于黨政軍問題,由南京方面派定代表與粵方六代表在滬詳商辦法,擬定草案后,再入京正式會議,謀徹底辦法。 蔣介石見粵方代表已云集上海,口氣為之一變,試圖推翻下野的承諾。10月22日回到南京即發(fā)表談話,強硬地表示:“在此國難嚴重時期,和平團結進行之際,首應充實中心力量,健全現(xiàn)有組織,整齊對外步伐,不能再有清算舊帳,分配政權之企圖,使黨的糾紛不能泯除。中央為使以后永絕糾紛計,認為個人進退,不成問題,惟中央地位絲毫不能損。凡是促成和平團結者,百事皆可遷就,惟下列兩點,則不容變棄:(一)黨國的法紀與系統(tǒng),(二)政治上最高原則須絕對遵照建國大綱。又此次團結,應為泯除界限之開誠相商,不容有對等的形式,故無所謂和平會議,或統(tǒng)一會議?!?19)這個談話確定了南京方面和談的基調。在蔣介石的授意下,10月25日,漢口行營公布了10月21日、23日陳調元、何成浚往來電文,聲稱“國難臨前,赤氛昭息,攘外安內,全在負責有人,無論如何更張,一國元首不宜更易,聞極峰因望和平擬自引退,理應竭誠勸阻擁護”。10月26日,河北、平津的八個黨部致電胡漢民、蔡元培等人提出:“(一)黨的法統(tǒng),絕對不能紊亂,若有動搖,必不可收拾。(二)政府為黨所產出,既屬合法,不能再有動搖。(三)政治主張均有遺教可依,若有更張,無異自侮遺教,故須根據(jù)建國大綱及約法。(四)四全大會為本黨生命所寄,若有轉變,無異自移黨祚,請遵從十一月十二日之會期。(五)粵方代表已集,勿宜再延,若仍爭持,恐會未成,而國已非,請促粵方代表,即日入京。”(20)向粵方施加壓力。 會議原定10月23日舉行,因遲至10月25日,蔣介石方指定南京方面的代表,所以10月26日才召開預備會議,27日正式會議。會議歷時12天,召開7次,到11月7日結束。雙方的正式代表,粵方為汪精衛(wèi)、孫科、李文范、伍朝樞、陳友仁、鄒魯,寧方為李石曾、張靜江、蔡元培、陳銘樞、張繼、吳鐵城。爭論的焦點,粵方堅持由一、二、三屆中委召開統(tǒng)一的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產生統(tǒng)一的政府;國民政府采德、法總統(tǒng)制,行政院如責任內閣;國府主席以年高德厚者任之,軍人不得當選。南京方面則堅持:政治中樞不宜更動,政治體制未宜輕改,黨統(tǒng)不能有問題,反對由一、二、三屆中委召開四大的辦法。爭論的實質就是粵方一定要蔣下野,寧方則堅持不允。蔣介石一度聲稱打消辭意,決不下野,認為下野是為“黨統(tǒng)”、“約法”所不許。和談陷入僵局。廣東方面留守廣州的陳濟棠、李宗仁立即召集非常會議委員開會,議決致電粵方代表,請蔣下野和改組南京政府的條件決不改變,不退讓,并請胡漢民回粵主持黨政。同時陳、李下令增兵粵贛邊境,做軍事準備。雙方又呈劍拔弩張之勢。和會停頓引起社會各界的譴責,在張繼等人的斡旋下,才又續(xù)開了第六、第七次會議,之后宣告結束。 上海和平會議就外交、政治、軍事、財政、黨務均進行了討論。其中關于黨務做出如下決議:寧粵雙方以合作精神,各于所在地克期召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時雙方發(fā)表通電以示本黨統(tǒng)一;雙方四全大會一切提案均交在南京召開的四屆一中全會處理;雙方商定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人數(shù),確定人數(shù)為160人。第一、二、三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除共產黨員、鄧演達、徐謙、楊希閔、劉震寰等及去世的人之外,計有112人,盡為第四屆中委,尚缺48名,由寧粵雙方各選24名補足。選舉辦法雙方自定。四屆一中全會修改國民政府組織法,并改組國民政府,粵國民政府自然取消。至于粵方堅持的蔣介石發(fā)下野通電事,寧方要求粵方不要相迫太緊,給蔣面子太難過,決定將發(fā)預備下野通電,改為實行時發(fā)下野通電。 寧粵雙方根據(jù)上海和平會議的協(xié)議,各于本地組織召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11月9日至11日,南京方面首先召開了第三屆中央臨時全會,決定11月12日總理誕辰紀念日召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推選蔣介石、戴季陶、于右任、林森、蔡元培為主席團主席,后又票選潘公展、恩克巴圖、黃慕松、戴愧生加入。南京方面的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代表329人。蔣介石在開幕式上,作題為《黨內團結是我們唯一出路》的演講。宣布大會的主題和使命是“團結內部”、“抵御外侮”。為了表示黨內團結,11月21日,根據(jù)上海和平會議協(xié)議,大會選舉周佛海、顧祝同、夏斗寅、賀耀祖、楊杰、蕭古珊、朱紹良、龍云、謝振民、馬福祥、錢大鈞、段錫朋、鄭占南、黃慕松、張礪生、戴愧生、李敬齋、曾擴情等18人為中央執(zhí)行委員。張學良、楊虎城、蔣作賓、洪隆冬、黃吉宸、方聲濤六人為中央監(jiān)察委員。在第七次全體會議上,追認了10月19日中常會議定的《恢復黨籍案》,恢復四五年來以各種政治罪狀被開除黨籍的黨員481名(21)。11月23日,蔣介石作了《團結內部,抵御外侮》的閉幕詞,希望國民黨員以諸葛亮、岳武穆自許,鞠躬盡瘁,精忠報國。對于當務之急的抗日救亡問題,大會議決召集國難會議,通過了《對日寇侵略暴行之決議案》,決議“今后關于捍衛(wèi)國權,保護疆土,本大會授予國民政府,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正當防衛(wèi)手段之全權”(22)。大會提請蔣介石迅即北上,保衛(wèi)國土,收復失地。 11月18日,廣州也召開了國民黨四大,代表五百余人。汪精衛(wèi)、胡漢民均逗留上海沒有參加。孫科擔任主席,致開幕詞,提出大會的關鍵是黨內團結,恢復黨權,申張本黨固有的革命勢力。次由陳濟棠演說,希望全黨團結,對內實行民主,對外御侮。下午開預備會議,議決由非常會議推定孫科、鄧澤如、蕭佛成、李宗仁、經亨頤,由出席代表推定李揚敬、黃旭初、關素人、姚禔昌共九人為大會主席團。李文范為秘書長,香翰屏為大會警衛(wèi)處主任。19日議定開會日程。20日開正式會議,通過了督促寧府責成張學良恢復東三省失地以及嘉慰馬占山盡職守土的議案;并議定籌款五萬元犒獎馬占山;又電促胡漢民、汪精衛(wèi)回粵。21日、22日休會以待胡、汪。同時派馬超俊、覃振到上海迎胡漢民。 11月23日,廣州國民黨四大開第二次大會。會上鄧澤如、 蕭佛成等人認為參加上海和平會議的粵方代表沒能堅持非常會議擬定的條件,對蔣介石做了重大讓步,因而提出了《對于上海和平會議決議案分別接納或修正,以促真正永久和平案》,內容有:“一、關于上海和會決定中央政制改革各案,大體予以接納,惟仍須付各組委員詳為審查。二、上海和會決定以一、二、三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為四屆中央執(zhí)監(jiān)當然委員一項,違反本黨總章三十條丁項之規(guī)定,應根本予以否決。第四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之選舉,應根據(jù)本黨最高組織原則,以民主方式,由大會自由選舉之。同時并堅持蔣中正下野,解除其兵柄,開除其黨籍?!?23)因攻擊矛頭指向汪、孫,11月24日,孫科、陳友仁、李文范及孫、汪兩派代表憤而退席赴港。孫科致書廣州四全大會,指出數(shù)年以來黨的糾紛,欲全憑黨章解決,其路已窮。上海的汪精衛(wèi)、胡漢民等人得知廣州四全大會發(fā)生糾紛的消息后,立即于11月24日晚在胡漢民宅召集緊急會議。胡、汪、伍(朝樞)、鄒(魯)、馬(超俊)、覃(振)等人列席。議決派伍朝樞即日返粵,調解糾紛。當夜11時,孫科、陳友仁、李文范由港來電,申述糾紛詳情,表示胡、汪不回粵,恐無法轉圜。胡汪等人又第二次會商。汪以外交關系須時時與南京方面接洽為由不愿離滬,胡漢民以體弱為由不肯南下。經眾人懇勸,胡表示以大局為重,決定以第三者地位赴港調停。11月25日晨,胡漢民攜女木蘭、伍 朝樞、覃振、馬超俊、甘介侯等十余人赴港。 11月27日,胡漢民等人抵港,與孫科等人相商。29日攜孫科等到廣州,與鄧澤如、蕭佛成、李宗仁等晤談。胡漢民提出四提案交四全大會討論,內容是:一、修正上海和會各案。二、蔣介石如不下野解除兵權,廣州則組織中央黨部。三、四兩條保密。同時擬定調解廣州四全大會糾紛三項辦法:一、歷屆中央委員除共黨及反動分子計112人,由主席團提出通過,余48人寧粵雙方自由選舉;二、南京方面選出的24名,可由大會承認,以示寬大;三、以前因政治關系被開除黨籍者一概恢復。當晚,胡漢民返回香港。12月1日,廣州四全大會開第七次會議,討論胡漢民提交的三項辦法,以多數(shù)通過,但聲明選舉蔣介石為中委,純?yōu)閳F結起見不得已之舉。12月2日,胡漢民、伍朝樞、孫科、李文范等人回廣州。12月3日,參加國民黨四次大會第九次會議。胡漢民、伍朝樞被加推為主席團主席。焦易堂反對主席團介紹候選人及行復選制,各方起而辯論,言語沖突,相互毆斗,會場秩序大亂。香翰屏電召保安隊到場彈壓,適學生亦到場請愿,方始安靜。12月4日,舉行第十一、十二次會議,不承認汪精衛(wèi)在上海選的中委,獨自選定上海和平會議給予的24名指標,選舉白崇禧、李揚敬、余漢謀、林翼中、張惠長為執(zhí)委;香翰屏、張發(fā)奎、唐紹儀為監(jiān)委;張定璠等14人為候補執(zhí)委;林直勉等4人為候補監(jiān)委。12月5日下午,召開執(zhí)監(jiān)委聯(lián)席會議,議決在粵組織中央臨時常務委員會,推胡漢民、孫科、陳友仁、居正、經亨頤、白崇禧、石青陽、伍朝樞為臨時常委執(zhí)委,唐紹儀、蕭佛成、李宗仁、鄧澤如、香翰屏為臨時常委監(jiān)委。12月7日成立中央黨部,以劉紀文為秘書長,接收非常會議。同時發(fā)出胡漢民領銜的促蔣下野通電,限蔣介石12月20日前下野,否則即在廣州召開四屆一中全會。 因糾紛11月24日離粵赴港的汪派代表,受汪電召于12月1、2兩日抵滬。適胡漢民調解糾紛結束,電請眾人回粵重新參加會議,汪精衛(wèi)以旅途費時為借口,要求在滬自行開會。經與胡漢民電商,上海和平會議分配給粵方的24個名額由在滬的156名代表選出10名。由此粵“四大”又派生出一個汪精衛(wèi)的上?!八拇蟆?。12月2日夜,汪精衛(wèi)召各代表會商,決定12月4日借上海大世界召開代表大會。晨8時,156名代表陸續(xù)到會。會議推汪精衛(wèi)、顧孟余、王法勤、陳璧君、白云梯、郭春濤、趙丕廉組成主席團,谷正鼎為秘書,先由汪精衛(wèi)做報告,次舉行選舉。選舉唐生智、張發(fā)奎、王懋功、谷正綱、鄧飛黃、劉文輝、唐有壬、范予遂、黃少谷、蕭忠貞等10人為中央委員。當即把選舉結果電告粵方。然而粵方不予承認。只好留待四屆一中全會解決。 南京國民黨“四大”結束后,11月26日,致電上海的蔡元培、張繼、李石曾、陳銘樞等人,請促粵方中委入京開四屆一中全會。11月29日,蔣介石又致電汪精衛(wèi),請速入京。廣州國民黨“四大”結束后,即派孫科、伍朝樞、陳友仁等人赴滬聯(lián)系四屆一中全會事宜。孫科一行12月8日啟程,12月10日抵滬,即與汪精衛(wèi)、陳銘樞、李石曾等人約談。因粵方中委堅持非蔣下野不入京,12月15日,南京國民黨中央在中央黨部開臨時常會,接受蔣介石辭職,林森代理國民政府主席,陳銘樞代行政院長?;浄揭娨堰_目的,于12月16日開中央委員會臨時會議,決定廣州的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仍暫保留,由唐紹儀等人主持,待統(tǒng)一政府成立后再撤銷。蕭佛成、鄧澤如、陳濟棠、余漢謀等人因政務、軍務留粵,其余粵方中委于12月18日啟程北上,胡漢民稱病婉辭。12月17日,在滬的國民黨“四大”代表除汪精衛(wèi)稱病留滬外,悉數(shù)來寧。 12月22日,國民黨寧、粵、滬三方中委在南京召開統(tǒng)一的四屆一中全會。到會代表90人。蔣介石出席開幕式后,乘飛機離京。12月23日第二次預備會,將“三方”“四大”留下的懸案——滬選中委問題予以解決,在原定四屆中委160人的基礎上,再增加18人,其中滬選9人(因張發(fā)奎已由粵方選出,故有爭議的剩9人)認為有效,南京方面再增5人,粵方再增4人,均由寧粵兩方選舉票數(shù)多者遞補。寧粵滬三方皆大歡喜,“三方”“四大”總算在各方均以為滿意的情況下開幕了。 25日,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通過中央政治改革的諸項議案,明令張學良固守錦州。26日,大會通過國民政府組織法等法案。28日,四屆一中全會通過改組國民政府等要案,選舉林森為新的國民政府主席,孫科為新的行政院長。推舉胡漢民、汪精衛(wèi)、蔣介石等九人為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常委。29日,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閉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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