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明清時中央行政機構(gòu)中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和工部。隋唐時開始確定六部名稱,隸屬于尚書省;宋代因之;元代改屬于中書省。明初,從強化皇權(quán)出發(fā),對官僚體制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形成具有明代特色的政權(quán)體制。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和丞相,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六部的職責是:吏部掌管官吏的任免、銓敘、考績、升降;戶部掌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禮部掌管典禮、科舉、學(xué)校;兵部掌管全國軍衛(wèi)、武官選授、簡練政令;刑部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審核刑名;工部管理全國工程事務(wù)。
明代六部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