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言: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
注釋: 興: 指感發(fā)志意, 即啟發(fā)鼓舞的感染作用。觀: 指觀風俗之盛衰, 即考察社會現(xiàn)實的認識作用。群: 指群居相切磋, 即互相感化的教育作用。怨: 指怨刺上政, 即批評不良政治的諷刺作用。邇(er): 近。識(zhi): 通“志”, 記住。
句意: 《詩經(jīng)》可以起啟發(fā)鼓舞的感染作用, 可以起考察現(xiàn)實社會政治的認識作用, 可以起互相感化的教育作用, 可以起批評不良政治的諷刺作用。說得近一點, 可以用來事奉父親, 說得遠一點, 可以用來事奉君主, 而且能夠多多地記住鳥獸草木的名稱。
《論語· 陽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