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口
宋元時代金軍、蒙古軍在戰(zhàn)爭中俘虜?shù)臐h族人戶。多為貴族占有,被迫從事農業(yè)勞動和其它勞役,除對主人納貢外,又須向國家繳稅當差,地位類似農奴;少數(shù)成為貴族家內奴隸。此種人口稱驅(或作“軀”)口,簡稱驅。按元代法律,驅口地位和良人(自由民)完全不同,通常不得與良人通婚。《南村輟耕錄》云:“今蒙古,色目人之臧獲,男曰奴,女曰婢,總曰驅口?!搪桑核皆着Q蛘纫话?;毆死驅口,比常人減死一等,杖一百七。所以視奴婢與馬牛無異?!彼麄兊膽艨谝栏接谠谥魅藨粝拢欠帕蓟蜈H買不能改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