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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1910年的三次請愿運動 |
| 釋義 | 1910年的三次請愿運動1909年10月,各省諮議局同時開幕(新疆除外)。立憲派的活動分子差不多都成了諮議局議員,他們覺得具備了不同以往的發(fā)言資格。那時,執(zhí)掌朝政的攝政王載灃,為穩(wěn)固自己的地位,正極力標榜開明,多次重申堅持立憲的宗旨。立憲派認為這是個很有利的時機。于是,沉寂了一年多之后,再度發(fā)起了國會請愿運動。 這一次是江蘇諮議局帶頭發(fā)起。當選諮議局議長的張謇同江蘇巡撫瑞澂商議:由張謇出面聯絡各省諮議局,由瑞澂出面聯絡各省督撫,分別請朝廷速開國會和速設責任內閣。張謇派出孟昭常、方還、楊廷棟三人分途到各省與諮議局聯絡,邀請他們派出代表到上海共商請愿進行辦法。這時,張謇還發(fā)表了《請速開國會建設責任內閣以圖補救意見書》,以為鼓吹。12月間,奉天、吉林、直隸、陜西、山西、山東、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省代表陸續(xù)抵滬。加上江蘇省共十六省五十多名代表,經過多次會議,組成了請愿代表團,公推直隸的孫洪伊為領銜代表。此后三次請愿高潮中,孫都是請愿團的主持者。孫洪伊(1870—1936)字伯蘭,直隸天津人,家豪富,八國聯軍入侵時,家業(yè)大部分被毀。他很有愛國思想,曾大力捐資興辦教育,頗受地方人士推重。1906年參與創(chuàng)辦自治研究所,從此積極進行立憲活動。1909年被選為諮議局議員。請愿代表團北上前夕,代表們情緒十分熱烈,有人聲言“不請則已,請必要其成……不得請,當負斧锧死闕下”[1]。張謇對此很不以為然,他發(fā)表歡送演說,提出“秩然秉禮,輸誠而請”的方針。并說:“得請則國家之福,設不得請,至于三,至于四,至于無盡。誠不已,則請亦不已。”[2]這是張謇的保守的政治態(tài)度的明顯反映。 請愿代表團于1910年1月到北京,16日向都察院遞交了請愿書。這次請愿書是由福建諮議局書記長林長民屬稿,經張謇修改定稿的。書中主要強調內外危機嚴重,要求朝廷定“一年以內即開國會”。代表團推孫洪伊、劉崇佑(福建諮議局副議長)、方還等分頭拜訪王公大臣,呈交請愿書副本,請求他們予以贊助。那些老于世故的官僚,對這些議員先生頗為客氣。但當朝廷召集大臣會議,研究如何應付請愿運動時,卻大都沉默不語。其中多數是不贊成開國會,但不愿明白說出,怕招致輿論的攻擊;還有一部分只知持祿保身,更不愿明確表態(tài);極少數較有政治頭腦的人,出于維系清朝的統治命運,傾向于贊同立憲派的主張。但明知朝廷及權臣反對,也不敢力爭。1月30日,清廷發(fā)布上諭,對議員代表們說了一些慰勉的話之后宣稱:“籌備既未完全,國民知識程度又未畫一,如一時遽開議院,恐反致紛擾不安,適足為憲政前程之累?!?sup>[3]拒絕提前召開國會,請愿失敗了。 代表們對這次請愿失敗有思想準備,他們遵循張謇的“誠不已,則請亦不已”的方針,決定繼續(xù)進行請愿。 孫洪伊等依上海會議期間的成議,著手組織國會請愿同志會,決定設總部于北京,在各省設立分會。該會所定的《簡章》,明確以“請求政府即開國會為目的”。并宣稱,該會“非到國會成立之日,不得解散”[4]。這時,在北京還成立了一個國會期成會,聲援請愿運動。其發(fā)起人黎宗岳曾先后主辦《國報》和《中國報》,思想較為激進。為發(fā)動第二次請愿,江蘇、直隸、廣東三省諮議局分別派人到鄰近各省和海外華僑聚居地進行聯絡,力圖擴大請愿的規(guī)模。隨著各省成立國會請愿同志會分會和國會期成會分會,第二次請愿便開始發(fā)動。直隸于4月15日在天津召開大會,選出第二次赴京請愿的代表。山東諮議局于5月中電北京請愿代表團,聲稱全省簽名請愿的已有六萬人。與此同時,廣東電稱:國會請愿同志會分會成立之日,“到者數萬人,座滿途塞,收捐款一萬四千余元”[5]。這些說法很可能有夸張,但終究可以反映出資產階級立憲派和他們影響下的群眾的熱烈情緒。 各省請愿代表于5月間開始陸續(xù)赴京。這次請愿代表多半在省內經各界大會推舉,突破了諮議局議員的限制,具有更廣泛的代表性。同時南洋華僑派出了請愿代表陸乃翔專程回國參加請愿。(陸回國后,接受澳洲華僑委托兼充澳洲華僑請愿代表。) 孫洪伊等人同各省代表商定,由各省捐款,在北京創(chuàng)辦《國民公報》,為速開國會大造輿論,公推徐佛蘇為主編。經過緊張的籌備,該報于6月間出版。當時,預備立憲公會的機關報《憲志日刊》也在北京出版。由徐佛蘇主稿的《國會請愿同志會意見書》先后在立憲派各大報刊登出。這篇一萬多字的洋洋大文,系統地論述了立憲派關于國會問題的主張。梁啟超這時也在《國風報》上發(fā)表了《論請愿國會當與請愿政府并行》(所謂請愿政府是指請設責任政府)等文,為請愿運動提供思想和理論的指導。請愿代表團還將收到全國各地寄來的血書印刷傳布,以增加鼓動的力量。 這一次請愿運動無論從參加人數、活動規(guī)模,還是組織方式上,都比前一次大進一步。入京的請愿代表共一百五十余人,各省簽名參加請愿的達三十萬。6月16日,請愿代表八十余人前往都察院,按不同的社會團體,共遞上十份請愿書[6]。另外還向攝政王載灃上了一道請愿書。這次請愿書的詞氣明顯地比上次來得激切。如孫洪伊領銜的以各省諮議局名義上的請愿書,就明白指斥政府對于預備立憲“真誠之意少,敷衍之意多”[7]。在上載灃的請愿書中更痛切陳詞說:“今日時勢,主少國疑,民窮財盡,外患鴟張,饑饉四告,革命黨又前仆后起,如燎方揚。民情隔閡而不通,政治敷衍而無實;弭亂救亡之策非開國會果有他術乎?”書中斥責阻撓國會的大臣“陽為老誠持重之言,而陰以遂其阻撓國會之私者,皆自全軀命保祿位之臣,憚于改革而懼不利于身家者也”[8]。運動的聲勢和請愿書詞氣的變化,使載灃及其左右權臣頗生疑懼。據當時報紙透露,有人提出對請愿要“嚴旨震嚇”。但另有一些人生怕這樣反會“釀生意外枝節(jié)”[9]。載灃折衷眾論,乃于6月27日發(fā)布了一道詞旨較上次更為嚴厲的上諭,稱:由于“財政艱難”,“地方偏災”,“匪徒滋擾”等原因,無法提前召開國會。嚴令以后“毋得再行瀆請”[10],企圖堵塞進一步請愿的途徑。但這時朝廷的一紙空文已嚇不倒立憲派。在上諭發(fā)表的第二天,各省即有電到京,要求代表團不可泄氣,繼續(xù)再請。孫洪伊等當即復電:“請愿無效,決為三次準備,誓死不懈?!?sup>[11] 清政府不準“再行瀆請”的詔令使立憲派感到憤懣。梁啟超說:“國民所以哀號迫切再三吁訴者,徒以現今之政治組織循而不改,不及五年,國必大亂以至于亡;而宣統八年召集國會,為將來歷史上所必無之事也?!?sup>[12]反映出立憲派共同的恐栗與憂憤交加的心情。 第三次請愿運動以更大的規(guī)模開展起來。駐京請愿代表團為適應新的形勢,做了適當的改組。因為原有的代表團是在第一次請愿前各省諮議局代表在上海會議時成立的,代表團成員只限于諮議局議員。經改組,吸收了各省各團體的代表加入,規(guī)模擴大了。他們選出孫洪伊、方還、吳賜齡、鄧孝可等十人為干事員;推雷奮、孟昭常、徐佛蘇、汪龍光等為編輯員。此外由各省代表中推一人充當評議員。這些代表團的職員,同時即為國會請愿同志會的職員。這時,國會請愿同志會已正式報請民政部立案,作為請愿運動的合法機構。 各地請愿運動比以往歷次都來得更加活躍。7月12日,湖北省諮議局、國會請愿同志會及紳商學界各團體數百人集會,提出了“不開國會,人民不承認新捐稅”的口號。這本來是資產階級進行斗爭的一種很有力的口號。然而中國的資產階級立憲派在行動上遠比他們的宣傳來得軟弱,這一口號在實踐上并未發(fā)生多大作用。有的省還提出,如果清政府仍遷延不開國會,各省諮議局便宣告同時解散。這個口號固然可以反映出當時人們的激動情緒,但實際上并沒有實行。 四川、山東、陜西等省較快地派出第三次請愿代表入京活動。海外華僑紛紛致電北京請愿團,表示熱烈贊助。美洲華僑和日本華僑這一次也分別派有代表參加請愿。美洲代表伍憲子(莊),屬于康有為控制下的帝國憲政會,日本代表湯覺頓(叡)則是梁啟超的心腹。當時在北京參加考試的舉貢生員及留學生數百人也參加了請愿活動。然而,對請愿代表團說來,更大的支持力量是各省諮議局聯合會。該會于8月9日在北京開第一次會議,許多省的諮議局議長或副議長到京參加了會議,如直隸議長閻鳳閣,副議長王振堯,浙江副議長沈鈞儒,福建副議長劉崇佑,四川議長蒲殿俊,湖北議長湯化龍、副議長張國溶,奉天副議長張百斛,黑龍江副議長戰(zhàn)殿臣等。參加會議的還有:江蘇的孟昭常、雷奮、楊廷棟、方還;江西的汪龍光;廣西的吳賜齡;湖南的羅杰;山東的周樹標;等等,都是各該省諮議局中有影響的活動分子。會議選舉湯化龍為會長,蒲殿俊為副會長;推選孫洪伊、楊廷棟、劉崇佑、雷奮、周樹標、汪龍光、孟森、吳賜齡、王法勤等為審查員。會議討論了各省諮議局共同關心的議案,其中最重要的是速開國會案。 一向比較保守的張謇,這時估量了形勢,打算親自出馬,組織并率領一個“議長請愿團”赴京,“開第三次請愿之新面目”[13]。但他的建議并沒有得到積極響應。山西議長梁善濟致函批評說,組織所謂“議長請愿團”仍是少數人的活動。他認為“請愿之舉,當以少數而擴充至于多數,未便由多數而歸納至于少數”。他主張“聯絡資政院互選議員,并聯合各省諮議局,此案(指請速開國會)如仍無效,互選議員全體辭職,各省諮議局同時解散,揭開立憲之假面具,使政府無所遁飾……”[14]。顯然,梁善濟的態(tài)度要比張謇積極得多。張謇的打算沒有實現。 請愿代表團利用資政院開院的機會發(fā)動第三次請愿高潮。資政院于10月3日開院。10月7日,請愿團的孫洪伊等六人加上剛剛從天津趕來的直隸代表李長生、溫世霖等十七人,前往攝政王府上請愿書。在半路上遇到東三省旅京學生趙振清、牛廣生等,正在迎候代表團。趙、牛兩青年當場分別割臂割股寫血書,表示強烈要求國會的決心。但代表們到王府時,載灃外出,孫洪伊等決定留下六人準備日夜守候,必面交請愿書并轉達東三省青年的熱誠。王府的警衛(wèi)勸令六人散歸,六代表堅持不去。警衛(wèi)電告民政部尚書善耆。善耆帶隨員親到現場勸慰,說攝政王數日內不能回邸,他本人保證將代表們的上書當日呈交。這時代表們才將請愿書交與善耆后退去。10月9日,請愿代表團前往資政院遞交請愿書。以后又遍訪王公大臣,希望得到他們的贊助。 第三次請愿運動最顯著的特點是各省出現了異常熱烈的群眾運動的場面。如直隸各界于10月5日在天津舉行請愿大會,參加者二千數百人,大會舉定入京請愿代表后,列隊前往督署,要求直隸總督陳夔龍向朝廷代奏直隸人民的國會請愿書。陳夔龍迫于壓力,接見了請愿代表,辯論多時才答應代奏。10月16日,河南開封各界紳民三千余人會集游梁祠,開請愿大會。會后游行到撫院,巡撫寶棻接見了代表,答應代奏請愿書。然后隊伍又游行至諮議局,提出“此次請愿如仍不得請,學則停課,商則罷市,工則休作,諮議局亦不許開會”[15]。民氣高昂可見一斑。在前兩次請愿中表現不甚突出的四川省,這時也出現了群眾性請愿高潮。10月29日,在省城成都,由國會請愿同志會召集三千人的大會,通過請愿書后,也列隊游行至督署,請總督趙爾巽代奏。奉天省各城紳商士民等互相聯絡,擬每城派出一萬人,齊集省城要求總督代奏請愿書。諮議局得知消息,忙加勸阻,害怕規(guī)模過大,會發(fā)生意外。但表示一定說服總督代奏,如不得結果,再考慮齊集省城請愿。10月30日,福建省九府二州各界代表三四千人在省城開會,呼吁一年以內即開國會,會后也舉行了游行請愿,迫使總督松壽答應代奏請愿書。 群眾性的請愿運動推動了立憲派的上層分子,各省諮議局頻頻致電北京請愿代表團,其中許多省表示了激進的態(tài)度。他們主張如果政府“始終堅持不開(國會)主義,資政院民選議員宜全體辭職,各省諮議局可同時解散,以揭開立憲之假面具”。但孫洪伊等人受了奕劻等王公大臣表面“同情”態(tài)度的迷惑,對統治集團心存幻想,以為這次請愿有成功的可能,所以回電勸慰各省“宜暫靜候勿躁”[16]。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群眾運動的發(fā)展。 在這次請愿運動中,資政院的活動也頗引人注意。開院之初,依照事先定好的議事日表,每次會議討論的都是政府交議案。孫洪伊等的請愿書,諮議局聯合會請速開國會的提案,于10月9日便遞交資政院,卻一直未予討論,甚至也沒有列入議事日表。對此,立憲派議員極為不滿。10月17日,正當討論理藩部交議的提案時,湖南議員易宗夔突然起立發(fā)言說:資政院開院已有半月,但所討論的都是些枝葉問題,不是根本上的問題,“根本上的問題就是速開國會”[17]。他要求議長改定議事日表,立即開始討論速開國會的問題。他的發(fā)言贏得了一片掌聲。但當時主持會議的副總裁沈家本,堅持按既定日表進行,結果一直延遲到10月22日,才把請速開國會案正式列入日表。那一天日表上共有四項議程,而國會問題列在最后。議員們對前三項議案毫無興趣,發(fā)言者寥寥無幾。當開始討論國會問題時,會場立即活躍起來。立憲派議員爭先發(fā)言,而且個個慷慨激昂。湖南議員羅杰發(fā)言說:“現在國民之斷指、割臂、挖股者相繼,皆表示國民以死請愿之決心?!凰匍_國會,互選資政院議員不能承諾新租稅?!彼螅?.本院議員應全體贊成通過速開國會案;2.議長應從速上奏;3.攝政王應即允速開[18]。發(fā)言者全部贊成奏請朝廷速開國會。當此案付表決時,擔任副議長的沈家本堅持用投票表決;而立憲派議員則堅決主張用起立表決法,意在對守舊的欽選議員施加壓力,爭取全院一致通過。雙方僵持不下。這時廣西議員吳賜齡大聲說道:議長不贊成起立表決法,是先存袒護反對者的意思,則議長本人是第一個反對速開國會者。逼得沈家本無法招架,只好同意起立表決。當全體與會者一致起立通過這一議案時,立憲派議員們高興得跳起來,歡呼“大清帝國立憲政體萬歲!”把議場上的勝利當成了事實上的勝利。10月26日,資政院通過了請速開國會的奏稿。這是由立憲派議員和欽選議員聯合起草的,主要執(zhí)筆者是標榜積極贊助立憲而實際忠心為朝廷效勞的欽選議員汪榮寶。奏稿的詞氣相當溫和,而且沒有提出提前召開國會的具體期限。28日,資政院總裁溥倫把奏稿連同三個附件(即各省諮議局聯合會的提案,孫洪伊等所上請愿書,湯覺頓代表海外華僑所上請愿書),一并上奏朝廷。當時曾有議員提議,如果奏案不得允準,資政院應停議或議員辭職。但江、浙議員雷奮等人不贊成這一激進的主張,仍遵信張謇的那一套“誠不已,則請亦不已”的方針。 第三次請愿運動還得到了許多督撫大吏的贊助。這些地方官員一方面受了立憲派的游說和群眾運動的推動,另一方面也是從他們自身的利益出發(fā)。他們指望開國會,設責任內閣,可使中央集權受到限制,從而維護他們在地方上的軍、政、財權。10月25日,十七省督撫將軍[19]聯銜入奏,要求“立即組織內閣”,“定期明年開設國會”[20]。這一舉動對最高統治集團造成了很大的壓力。載灃等人對于掌握地方實權的督撫大吏是不能等閑視之的。這時,直隸總督陳夔龍揣摩朝廷意旨,上了一道奏折,主張先設內閣,緩開國會,酌量縮短期限。他的意見遭到參與聯奏的一些督撫的批駁。但昏瞆的滿清朝廷最后還是大體采納了陳夔龍等人的意見。 以載灃為首的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滿洲貴族,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國會請愿運動威脅著他們的統治權。所以就連原來贊助立憲、贏得立憲派贊譽的度支部尚書載澤,這時也公開表示否定的態(tài)度。孫洪伊等曾特訪載澤,詢問其對國會問題的意向,說:“澤公昔為立憲政體首倡者,今據外間傳說,于國會問題頗有反對意見,豈非自相矛盾?”[21]載澤在為自己辯解之后,仍然聲明,對于國會請愿,朝廷不能“遽然輕許”。他的態(tài)度突出地反映了滿族權貴對于失去統治權的憂懼。但是載灃等人又不能無視立憲派和督撫們的動向,害怕他們因失望而離心。所以在經過了緊張的籌畫之后,作出了先設內閣,和提前三年召集國會的決定,企圖緩和一下形勢。 10月28日,載灃決定將請愿折稿交王大臣閱看。11月3日,召見王大臣會商。次日即發(fā)上諭,決定“縮改于宣統五年實行開設議院……預即組織內閣”。但同時宣稱:“此次縮定期限……即作為確定年限,一經宣布,萬不能再議更張……此后倘有無知愚氓藉詞煽惑,或希圖破壞,或逾越范圍,均足擾害治安,必即按法懲辦?!?sup>[22]同日另發(fā)諭旨,要“所有各省代表人等,著民政部及各省督撫剴切曉諭,令其即日散歸,各安職業(yè)”[23]。這一諭旨表明了朝廷將不惜以鎮(zhèn)壓手段對付請愿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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