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仁輝事件
洪仁輝事件是清朝乾隆時期因外商告御狀而引發(fā)的涉外糾紛事件。1755年,以洪仁輝為首的英國商船不堪廣州行商和粵海關官吏的勒索,幾次到江浙寧波貿易,意圖更定貿易路線,另開通商口岸,引起乾隆帝的疑慮。1759年,英商洪仁輝仿效中國老百姓告御狀,請人寫好訴狀,直赴北京,在天津海關道衙門投下御狀,要求在寧波開埠貿易。乾隆不但不準別口通商,而且將洪仁輝圈禁澳門,將代洪仁輝寫御狀的四川人劉亞匾斬首,即洪仁輝事件。洪仁輝事件成為清政府強化一口通商和閉關政策的契機。清政府把外國人與中國人的接觸視為隱患,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的再度發(fā)生,同年便批準實施兩廣總督李侍堯制定的《防范外夷規(guī)條》,第一次明文規(guī)定了對來華外商的嚴格控制,對外商以條規(guī)立法形式嚴加限制,對外貿易只允許少數殷實富商設立“公行”,負責對外商進行進出口貿易。外商在廣州只留下很小的活動余地。此后,約束外商的規(guī)定越來越多,限制也越來越嚴格,外商唯一可以打交道的人就是廣州的行商,即一口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