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打記號
我國一些民族有在某種物品上作記號來標明他對某物已獲得了所有權或優(yōu)先占有權的風俗。這種風俗有的地區(qū)和民族稱為“打記號”,有的稱“作標”、“占物”等。凡開墾土地,或占有某種自然物都常采用這種方法。彝、哈尼、佤、獨龍、苗、布依等許多南方民族在山地拓荒、伐木,采集野蜂之前先要打標識占有。這樣別人見到后就不會來再占有,可避免許多自然物質占有方面的糾紛。作記號的方式多種多樣,或者剝去一塊樹皮,或者砍倒一片小樹,或打個十字形的樁等。云南石屏縣的彝族即使見到一堆牛糞,若他需要也要插些樹枝竹條之類表明已占有了。侗族用打草結來表示占有了某物。苗族青年戀愛也要“打記號”,當“游方”或娛樂集會時,他們把青草結成的“草標”投給意中人,邀她(他)對歌或幽會,在大眾面前表明他與她獲得了這種權利。
打記號,既是原始先民所有權觀念的遺風,又是一種少數(shù)民族社會中起著規(guī)范人們行為的習慣法規(guī),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或破壞。貴州侗族還有專門裁決、懲罰觸犯此類習慣法的辦法,凡犯者,鄉(xiāng)老就敲鼓聚眾,讓其當眾認錯,并打一顆鐵耙齒于鼓樓的大柱子上,以示懲誡。打記號風俗今仍在一些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流行,雖然土地所有權方面已無效,但在其他自然物的占有方面仍起著調節(jié)人們之間占有關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