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調(diào)·胡十八]“人笑余”(張養(yǎng)浩)》
人笑余,類狂夫,我道渠,似囚拘。為些兒名利損了身軀,不是他樂處,好教我嘆吁。喚蛾眉酒再斟,把春光且邀住。
見《云莊休居自適小樂府》。這首小令在人與我的對比中表現(xiàn)了及時行樂的思想情緒。開篇四句,把人對我的嘲笑與我對人的看法構(gòu)成對比,“狂夫”和“囚拘”兩種人格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照?!盀樾﹥好比浼淳o承“囚拘”而來,對那些被名利拘囚而斷送了性命的人深表感嘆,由此襯托出官場中爭名奪利的危險。最后二句則照應(yīng)“狂夫”的自我形象,在描寫以酒消閑的行為中流露出及時行樂的思想。此曲用對比之法,兩相比較,有強烈的反襯效果。作者把議論、感慨和形象的描寫相結(jié)合,以質(zhì)樸自然之語寫出了復雜的人生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