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虎竹
【出典】 《史記》卷十《孝文本紀》:“初與郡國守相為銅虎符,竹使符?!蹦铣R·裴駰《史記集解》:“應劭曰:‘銅虎符第一至第五,國家當發(fā)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聽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長五寸,鐫刻篆書,第一至第五?!碧啤に抉R貞《史記索隱》:“《漢舊儀》:“‘銅虎符發(fā)兵,長六寸。竹使符出入征發(fā)?!?br>【釋義】 虎竹指虎符與竹使符,兩者皆是漢代的符信,每符由郡國守相與朝廷分持,國家發(fā)兵時,需合符相驗;唐詩中因以分虎竹喻指出任州郡長官。
【例句】 如何分虎竹,相與間山川。(張九齡《當涂界寄裴宣州》607)這里以“虎竹”喻指裴氏出任宣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