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經
寫經之為功德,前面已經談過。既為功德,便是嚴肅認真的事,不得馬虎,不得出錯。《法華傳記》通過一則故事強調了這個看法:唐代有一個喜歡寫經的和尚,名叫僧安。他手寫過《法華經》、《般若經》等多部經典。一天夜里,他夢見普賢菩薩坐在白象背上來了,對他說:“你抄的經中有‘佛說智慧故’等兩句漏掉,應該補上?!钡诙焐材贸鰟倢懙姆鸾泚砜?,那兩句果然缺失。
至于撰寫佛學著作,則更是一項嚴肅的工作。遠古印度的典籍,宗教的、哲學的、神話的、律法的,往往托為某位仙人所撰,目的無非是強調它們的神圣性。這些仙人就地位看,似乎是一類半神人。中國歷史上雖不乏偽托撰者的事,但從未形成風氣,基本上是文責自負;且即使有托,也不托什么神人。宗教著作非同一般,托名神圣大有必要;而倘有不便,則不妨反過來指為神圣相托,總之能敷以相當的神秘色彩最好。這方面,《宋高僧傳》所記唐僧窺基的故事可作一例。
窺基自幼神悟精爽,不比群兒。壯年游諸名山,有一次止宿于西河古佛寺中。夜半時分,他夢見身在半山,山下隱約有無數人作苦痛之聲,悲哀凄切,慘不忍聞。他信步向山頂走去。登峰俯望,看到一國一國的土地都是琉璃色的。忽然他聽到有人喊話:“停下!停下!基公不該到此地來?!甭曇魜碜砸蛔菢?。不一會兒,兩個天童從城門出來,問他是否看到了山下受苦的眾生。他回答但聞其聲,未見其人。于是童子抽出一把寶劍給他,說剖開自己的肚子就看到了。窺基照他的話去做。肚子剖開,即有兩道強光射出,照見山下無數人正在經受各種磨難。隨后天童回城取出兩卷紙,一支筆,投給他。醒來后,窺基感到迷惑不解。次夜,他發(fā)現寺中有光。找到寺內,看到發(fā)光的是幾個卷軸,展開后知是《彌勒上生經》。他恍然悟到日前的夢是彌勒令他注經。后來他依旨寫出了《彌勒上生經疏》。這個故事企圖說明窺基注經,是接受了最權威的委托。對于這種明顯的暗示,任何人都不會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