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拗等拗句,均是一三五字的平仄不合常規(guī)者,除孤平自救 者外,其余句式無論是“本句自救”,還是“小拗對句救”,均是錦 上添花之舉,不救亦合律。但是詩句內(nèi)容所需,我們有時難免在 二四六字的平仄關(guān)節(jié)點上突破平仄限制,這將形成大拗句式,如 “野火燒不盡”、“向晚意不適”等句子,都是在第四字上不合平 仄,這樣的大拗句式則必須對句相救,以求符合格律要求,試看 唐人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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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火燒不盡,春風(fēng)吹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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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句標(biāo)準(zhǔn)句式當(dāng)為“仄仄平平仄”,而“不”字變平為仄聲,那么 對句將第三字變?yōu)槠铰暋按怠弊旨纯桑思礊榇筠謱渚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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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意不適,驅(qū)車登古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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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出句標(biāo)準(zhǔn)句式當(dāng)為“仄仄平平仄”,而“意”“不”兩字均變 平為仄,那么對句僅將第三字變?yōu)槠铰暋暗恰弊旨纯桑艘酁榇筠謱?句救。
七言亦同此理,且看:
眼前擾擾日一日,暗送白頭人不知。(許渾《旅懷作》)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陸游《夜泊水村》)
五更歸夢??喽?,一寸客愁無奈多。(黃庭堅《次韻王稚川客舍》)
霜林染出云錦燦,春色并歸風(fēng)露秋(元好問《游友泉寺》)
以上幾個七言例句,均屬于大拗,出句第六字當(dāng)平而仄,對句 第五字,易仄為平,也避免了孤平,這樣就符合格律要求了。
大拗句式同樣有兩點需要強調(diào),一是大拗必須對句相救,不 然就屬于出律范疇。其二,大拗因為情況比較復(fù)雜,初學(xué)者往往 不易掌握,稍不留意極可能出律,故建議初學(xué)者盡量不用大拗 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