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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上?!昂推浇y(tǒng)一”會議的召開 |
| 釋義 | 上海“和平統(tǒng)一”會議的召開雖然雙方對和談都缺乏誠意,但迫于時局和輿論的壓力,無一方敢承擔破壞和談之責。寧、粵代表終于自10月27日至11月7日,在上海伍朝樞寓所召開“和平統(tǒng)一”會議,雙方共舉行正式會談七次。 第一天會議,寧方代表蔡元培“發(fā)言時對蔣電極力主緩發(fā),謂國難臨頭該電盡可至商得積極辦法時發(fā)表。張繼、鐵城主張亦如是”[1]。會議遂決議:“雙方通電原稿(指蔣下野和粵府取消),俟本會討論就緒,再定發(fā)表日期?!?sup>[2]但在第二天的會議中,粵方突然單方面提出《黨政改革案》,引起寧方不滿,使會談險遭破裂。該案主要依據(jù)前述粵方致蔣函所提出的七點辦法所擬定,內容涉及黨務、政治、軍事、財政、地方制度五方面。蔡元培等“以此案關系重大,中央未之前聞”為由,表示“不便討論”,并將該案全文電蔣請示[3]。其實,該案的核心內容,用粵方代表李文范概括的兩點最為妥當:“第一對于人的問題,就是要蔣下野;第二對于制度問題,就是要縮小主席權限及廢除總司令制?!?sup>[4] 蔣介石接電后,“對粵提制度問題,認目前內外情勢嚴重,非試驗時期。以前種種缺陷并非全系制度之過,且現(xiàn)時制度亦系黨之公意所形成。黨內分裂均因少數(shù)同志未能精誠團結所致。此后工作最要為如何使全黨負一致守法合作,絕不愿使黨國遭此大險。且變更制度無異修改約法,而約法為國民會議所制定,非強使全國民意曲從黨內少數(shù)意見”[5]。 為此,蔣介石復電寧方代表強硬表示:“今日所發(fā)表兩方接洽情形,與事實完全不符……如此捏造,是所不能承認,決非精誠和平團結之意。中不敢同意?!?sup>[6]10月29日,蔣再復電寧方代表,指責粵方所提《黨政改革案》:“內容姑不具論,精神上即與團結對外之主旨不相合。此時為黨為國均唯有從速集合首都,共赴國難。至黨政根本問題,應俟本黨多數(shù)之討論決議,無以十余人在租界內談商,即可決定全黨全國大計之理?!笔Y氏明確指示:“此等違反黨章,不恤國難之提案,不應提出討論。”[7]此時,蔣的強硬立場,源自他對粵方內部的洞察。蔣曾分析道:“粵方全為胡漢民一人所阻礙,而汪、孫則愿來合作,以不愿與胡破臉,故不敢明白表示,當使之有轉回余地。對粵應決定方針。一如其愿就范不破裂,則暫惟統(tǒng)一之局,因于對外有益也。一如其不愿就范,必欲破裂,則避免內部糾紛,使之回粵自擾,胡漢民已成過去,而其過去歷史為阻礙總理,反抗總理,今則欲滅亡本黨,叛亂革命,無足計較也?!?sup>[8]于是,蔣介石再派何應欽赴滬與各方接洽,希望有所轉圜。何到滬后即“訪胡述蔣真意:總司令可廢,行政院長可讓,但要保留主席及維持第三屆政統(tǒng)。此點與粵方條件完全背馳”[9]。而胡漢民則對何應欽表示:“余愛蔣較任何人為深切。北伐以來其勛績不可磨滅,受人推崇亦因此。但年來爭執(zhí)黨政軍重任,雖云肯多負責,但一人精力智慮何能顧及。與其多重責任難兼顧,不如大家來負責,徒使集怨于蔣一人,致使以往功勛滅于一朝。希望蔣明此苦衷,毅然對黨國前途重加刷新?!?sup>[10] 為了加強粵方內部的團結,胡漢民還致電天津執(zhí)行部轉閻、馮等人,再次明確粵方的態(tài)度:“一,黨內大團結,決不為蔣分化政策所中傷;二,斷定蔣無誠意,我方惟有表明誠意謀和,免使破壞和議之責有歸;三,斷定蔣必趨陳炯明、吳佩孚、段祺瑞之續(xù),我方最后寧為民二袁治下之革命黨,不為茍且爭勝之進步黨,為世詬痛;四,蔣對陳銘樞已有懷疑,陳亦不自安;五,認目前外交尚有辦法,而財政、軍事頗難應付。再汪先生態(tài)度甚堅決,與胡合作一致對蔣。”[11] 此時,李石曾向蔣介石建議:“弟與鐵城始終主張滬會性質只能為國難會議,不宜為對等會議?!?sup>[12]蔣立即復電表示贊同:“請推鐵城兄為代表,共同出席。至于會商名稱,無論國難會議或何等會議,決不能在滬正式開會,至多只可稱為談話會也?!?sup>[13]其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南京中央的正統(tǒng)性,而否認廣東中央的合法性。30日,吳稚暉以“某中委”名義,公開發(fā)表談話:“主張國事由四全會議決?!狈磳?、粵在滬舉行的所謂“和平統(tǒng)一”會議,實際上是公開響應李石曾提出的滬會“不宜為對等會議”的主張[14]。吳稚暉的談話,立即遭到粵方的指責。在粵方看來“某中委”即是蔣本人。為此,胡漢民發(fā)表“負責談話”,稱:“觀近兩日形勢,和似仍陷悲觀,京方某中委仍持一切問題應待四全會解決之前議,使和會前途更多一層阻礙。國事如今日,應迅求黨政軍根本改革,并速定抗日計劃,以保存國家一線生機,乃必多方另辟途徑。斤斤個人權位爭持,余實愴痛。某中委以不負責任之表示,以論黨國重大之事,何異匿名揭帖。若仍謂一切問題應由四全大會解決,則蔣所期望粵代表北來而召集之和議實已失其意義。”[15] 雖然粵方提出的《黨政改革案》被蔣介石否決,但為了最終實現(xiàn)自己的主張,仍以實現(xiàn)政治民主化為由,于30日上海和會第四次會議決議通過一項《中央政制改革案》,包括原則三項、辦法十一條,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第一條:“國民政府主席改稱總統(tǒng),為國家元首,不負實際政治責任。又總統(tǒng)不兼其他公職。”31日,第五次會議時又將該條改為“國民政府主席為國家元首,不負實際行政責任,等于內閣制國家之總統(tǒng)。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國民政府主席不兼其他公職”[16]。雙方代表于非正式會談中,還草擬了二項解決時局方案:“一,請總座與胡、汪兩先生同入黨部,負責為一切政治、軍事發(fā)動之主體,而政治、軍事均由其他同志擔任;二,鈞座通電發(fā)出后,仍公推續(xù)任國府主席,但政制須變更,即主席不兼行政院院長,并廢除總司令部。汪、孫態(tài)度甚好,對此方案亦不堅持成見。胡先生已執(zhí)意主張實行第一案,謂可免以后一切糾紛?!?sup>[17]對此,剛剛到上海的何應欽特電蔣報告道:“職來滬后,展堂、精衛(wèi)均已晤談。頃又與哲生談話,其態(tài)度表示頗好……連日來交換意見,各同志仍有主張必須變更現(xiàn)制度者。又在粵時,有一部分同志之意,黨國過去許多糾紛其癥結所在,實由黨務政治不能分工合作。今后最好將黨部權力提高,請蔣先生與胡、汪二先生共負黨務方面責任,以推動政治之進行;政府方面則由其次之同志擔任,似此分辦并進,必可增加黨政之效能,減少所謂之紛爭。胡、汪二先生亦必樂于從同也。”[18] 此項《中央政制改革案》,明顯是針對蔣介石的,自然引起蔣的極度不滿。11月2日,蔣介石在南京國民政府紀念周以《對中央與粵方代表在上海會談之希望》為題,發(fā)表演講,對粵方猛烈指責,大意分為以下五點:“(一)粵方代表違反總理遺訓,無誠意與寧方合作;(二)粵代表故意與寧府為難,是間接援助日本;(三)兩星期前曾有辭職之意,現(xiàn)已打消,絕不去職;(四)胡展堂先生語粵代表,稱蔣不獨應下野,且應放逐外國,如俄國之托羅斯基;(五)粵方代表利用報紙,假借言論自由之名,顛倒是非,抹殺事實?!?sup>[19] 蔣氏的演講詞經上海西文報紙披露后,立即掀起一場軒然大波。廣州“非常會議”致電寧方代表陳銘樞等,指責蔣介石:“捏造事實以侮辱我代表,是已表現(xiàn)其無意言和,殊為憾事。諸先生前為居間調人,后為寧方代表,應力為糾正??v使不幸和議決裂,亦責有攸歸”。[20]粵方代表并對蔣氏的五點指責一一予以駁斥:“一,粵方誠意合作;二,并無故意與南京國府為難之事;三,詳述蔣自愿下野之經過,并謂粵方擬請蔣下野后擔任國防會委員長;四,未聞胡有蔣不獨應下野,且應放逐之語;五,并未利用報紙反抗京方。”[21]最后為推卸責任,粵代表還表示:“西報訪員謂此演說詞為和平會議之催命符,實使和平會議決裂云云,同人深望其言之不中,然若其不幸而言中,則同人不敏,不能負其咎也?!?sup>[22] 3日,胡漢民也針對蔣氏談話對上海外報記者公開批駁道:“今又有一事駭怪者,即西報載:蔣在紀念周報告,謂余曾語粵代表今日之蔣不僅當使其下野,且當流之外國,若俄之杜洛斯基,使汝不歸故土。蔣是否作此言,余不能知,余非史丹林,縱【從】無一兵一卒,不知將如何流放之。余對人毫無問題,對事則不隨和。仍愿竭盡所能,盡最后努力。盼同志均能徹悟。若以個人私見,增黨之分裂,固無面目見人民,亦無面目見總理于地下?!?sup>[23]但胡漢民并沒有明確表示不逼蔣下野。雖然事后寧方指稱西文報紙報導不實,以致釀成嚴重誤會,并于4日將蔣氏演講詞全文修改發(fā)表[24],但粵方并不認為外報轉載的蔣氏講話與事實不符,憤怒的情緒并沒有因此而消釋。在9日召開的廣州國民政府紀念周上,李宗仁則回以《蔣中正應該負破壞和平的責任》為題的演講,稱:“果然不出吾人所料,蔣中正騙人的面目,已經顯露出來了。以前蔣中正有電致陳銘樞、張繼、蔡元培三位代表,表示可以下野……故此便派代表到上海磋商。不過蔣中正卻中途翻悔,毫無誠意,并且在紀念周中,說許多無理性的話。蔣中正欺騙無誠,已經完全清楚,我們對于蔣中正之不肯下野,是不會和他說好話的。換言之,我們對蔣中正是不妥協(xié)的!進一步而言,必定要使蔣中正數(shù)年來的彌天罪惡,要拿國法黨紀來制裁他的!”[25] 此時的中國,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內憂外侮。日本軍閥毒焰彌漫,侵略者的鐵蹄已由遼寧踏入吉林、黑龍江;長江流域又逢百年不遇的水災,賑災問題亟待解決。為此,全國各界民眾強烈要求執(zhí)政的中國國民黨停止內部政爭,團結御侮。當時北洋工學院院長王季緒甚至因憂國而絕食三日,并公開致電蔣、汪、胡三人表示:“和會一日不成,本人一日不食?!?sup>[26]社會輿論對寧、粵雙方都有所非難,上?!稌r事新報》為此發(fā)表社評,指出:“剿匪未竟全功,而洪水橫流;賑災急如解懸,而暴日入寇。此三事者,當今之大問題也,國家存亡以之,民族生死以之,匹夫有責,效命不遑,詎復有小己之利害得失,榮辱恩怨值得瞻顧徘徊?一切是非,一切從違,應超越一切理智與情感,而以是否有裨國難為唯一標準,盡心為此三問題,盡力為此三問題,為此三問題而犧牲一切,即三問題而外,皆視為不成問題?!?sup>[27] 對于寧、粵雙方的內耗,連親蔣的黃郛都表示不滿,他在10月29日的日記中寫道:“際此外患當前,所謂黨國要人斤斤于此,真是可恥?!睘榇耍槍Α包h國要人專議對內條件,置國家重大外交于不顧”而草擬一份“疑惑”書,其中一條謂:“對內會議成則于國家時局裨補如何?不成則影響遺害如何?”請來訪的妻弟沈君怡轉交當時社會影響極大的左傾期刊《生活》周刊刊載,借征求輿論意見為由向雙方施壓[28]。而一向不公開參與國民黨內部斗爭的上海銀行界,也因和議遲遲無結果,迫于內憂外患,于11月初召集緊急臨時會議,推舉代表晉見寧粵和談代表,呼吁和平,并公開發(fā)表強硬宣言,強烈要求寧、粵雙方:“犧牲黨見。忠于國家者,必受人民之擁戴,否則亦不能不受真正民意之良心裁判。國民迫于今日黨國統(tǒng)一最后之機會,已不能任聽諸公處行分裂……同人等專就國民經濟一點而論,認為此次和議若不成,統(tǒng)一再絕望,則嗣后社會之經濟能力,決不能應政府之政治需要,實屬毫無疑義,無論何人當局,想均無以善其后也?!?sup>[29] 在如此強大的社會壓力下,盡管寧、粵歧見難以溝通,但任何一方都不敢承擔和談破裂的責任。蔣介石被迫派陳銘樞向粵方解釋誤會,表示自己的演說,“系一時之意氣,不足介意”[30]?;浄揭步璐讼屡_,雙方代表重新回到談判桌前,彼此暫時將黨政改革案擱置一旁,重點集中在如何召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這一主題上,雙方希望借“四全”大會的召開,來結束黨爭,以此表明黨內統(tǒng)一。 11月4日,上海和談會議重新開始,除原有代表外,寧方又加派于右任、邵力子、何應欽、朱培德四人出席會議。最后經雙方會商決定三項辦法任選其一:“(一)京粵四全會合開;(二)京粵分開四全會,但以合作精神出之;(三)四全大會展期另選代表。由京粵代表各請示中央?!?sup>[31]第二天一早,寧方代表分別私下拜會汪精衛(wèi)、孫科,力求實現(xiàn)第一項辦法。蔡元培等人當日密電蔣介石匯報洽談結果:“汪、孫均謂大會雖不合開,四屆中央決可團結,非常會議亦可取消,只須協(xié)定中委名單及兩方同意之宣言,決可負責辦到。汪尤切稱,其本人決不回粵。俟四屆選出,決與中央合作,以謀黨之團結?!?sup>[32]同一天,廣州“非常會議”致電粵方代表,決定:“關于我方四全會開會日期,決俟寧方四全會確已開會后三天舉行,使國人了然于破壞和平之責任究竟屬誰?!?sup>[33]此電顯示粵方也有所讓步,不敢承擔破壞和平之責。 6日,雙方代表再次集議,據(jù)蔡元培等當日致蔣介石密電稱:“本日午前九時又開談話會一次。中間有各大學教授、全國各校學生、上海工界諸代表來見兩方代表,均以兩方破裂為全國莫大之危險,與昨日銀行界代表所言相同,可見社會心理最惡破裂。破裂以后決不問黨內何方應負其責,必將以是為全黨之罪。故我等此刻不可任其破裂,而以能歸罪粵為得計。必需迅速分開,委曲求全,使裂痕不至暴露。今日,本此原則集合談話,覺維兩方分開,尚有辦法,故仍照此磋商。我等所要求者有兩點:一,中央委員有一致名單,兩方同時選出;二,粵方汪、孫兩同志決不可離滬。對于第一點,哲生答復謂所擬名單如粵方不能照選,渠即退出粵方。對于第二點,汪、孫均表示愿留。此種辦法似尚非絕對不可采用,切望鈞座勿堅持?!?sup>[34] 早在上海和談之初,蔡元培、張繼等人曾電蔣請示:“對于四全大會,一、二、三屆中委均作為代表出席,及京粵兩方代表合開大會兩辦法,由個人提出,頗受全體贊同,并未決議。尊意如何?”[35]蔣當即強硬表示:“中央所召集各省代表與粵方所召集各代表無條件的合開四全大會,此斷不可,并又在滬開對等會議說,以上二事中央萬難承認?!?sup>[36]但事已至此,蔣介石只好無奈地答復何應欽:“此次與粵方會商,精衛(wèi)意愿合開全會,但為情面難以自主;哲生主張分開合作;展堂則主張破壞全會,俟明年再開。故精衛(wèi)表示誠意愿以分開之中站在中央地位。余乃以為合開既不可能,則順從汪、孫之意,以合作之心分開全會亦可也答之?!?sup>[37] 7日,在雙方代表第七次會議上,最終因“南京中央主張第一辦法,廣州中央主張第三辦法,乃擬定采用第二辦法”[38],達成如下協(xié)議:“京粵雙方,以合作精神,各于所在地克期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其辦法如左:一、開會時雙方發(fā)表通電,表示本黨統(tǒng)一。二、雙方四全大會一切提案,均交第四屆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在南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時處理之。三、雙方協(xié)商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候選人產生方法。四、由四屆第一次全體會議修改國民政府組織法,并改組政府……關于陸??哲娍偹玖钪鎻U問題,于修改國民政府組織法時決定之……至于前經擬定蔣主席表示下野通電及廣州國民政府表示取消通電兩原稿,原定俟本會討論就緒再定發(fā)表日期,現(xiàn)在根據(jù)黨務決議第四項辦法,中央政府改組后廣州當然取消,故上述通電原稿無須發(fā)表。”[39] 至此,長達數(shù)月之久的寧、粵對峙局面,終于達成了和平統(tǒng)一的初步協(xié)議。表面上,蔣介石暫時取得了勝利,他沒有履約通電下野,但他又將面臨著如何修改國民政府組織法的新問題。為此,張學良曾特意致電蔣介石詢問:“李、蔡等十同志在上海發(fā)關于和平會議之齊電,鈞座是否同意?盼速示?!?sup>[40]蔣對此無奈地表示:“李、蔡等通電,事前弟未有所聞。但此為無法中之一法,我方委曲求全之意可以昭告于世矣。”[41] 其實,粵方對蔣的意圖是十分清楚的。賈景德就曾電閻錫山表示:“蔣原意有兩種,一為先假下野回奉化,將反蔣勢力分化勾結生效后,再用段系督辦團叛變故事出山收拾;一為吸收粵代表中有力分子進南京,改組政府,仍維持現(xiàn)在局面。”這也正是為什么胡漢民始終堅持“迫蔣下野,要從制度上改革,不使其獨裁再復活”的原因所在[42]。但由于粵方內部已出現(xiàn)分裂的痕跡,因此在和談中對蔣作出了過多讓步,從而導致反蔣派由表面團結走向分裂。 象征團結的新一屆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即將召開,而舉行會議的地點卻分在兩處,各自為政,毫無團結的氣氛。國民黨統(tǒng)治集團內部的權力之爭并沒有就此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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