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士弘巧斷悔婚案
黎士弘,字媿曾,清代福建長汀人。清順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應鄉(xiāng)試,任命為江西廣信(治所今上饒)府推官,后又分別任玉山(今江西玉山)和永新(今江西永新)二縣知縣。他為人耿直,鋤奸肅貪,尤其善于斷案,曾使數(shù)百名無辜者免受冤獄。當時就流傳著這么一句話:“遇到黎士弘,性命不用愁?!?br>一次,黎士弘受理一樁悔婚案。男方狀告女方訂婚3年,現(xiàn)在反悔。按當?shù)氐牧曀?,男女婚書各自裝幀制成卷軸,上面寫明男女生辰。訴訟雙方本來是老鄰居,女方的生辰一向為人所知,男方為了打贏官司,加害女方,竟私下偽造女方卷軸,還找了一個假媒人以便作偽證。黎士弘在微服私訪中了解到這些情況,心中已有七、八分數(shù)。他先傳訊那個假媒人,說:“你既然是媒人,那我問你,女方收了男方多少聘禮?送聘禮時在場的還有哪些人?”假媒人沒有想到會問這些,心里一慌,就亂謅了幾句,敷衍過去。黎士弘也不答理。仍以這些問題傳問男方。男方的回答與假媒人的兩人口徑不一,回答迥異。黎士弘心中更有數(shù)了,接著他拿起女方的婚書,掰開卷軸,發(fā)現(xiàn)竹子是青的。于是他哈哈大笑,繼而,又把臉一沉,厲聲責問男方? “你說你和女方訂婚已3年,怎么卷軸的竹色還是新的?這不是為了告狀而臨時偽造的,又是什么呢?快快從實招來!”男方知道誣告不成,只得伏法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