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乾昔寢疾
陳乾昔①寢疾,屬②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③曰:“如我死,則必大為我棺,使吾二婢子夾我。”陳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禮也,況又同棺乎?”弗果殺。(《禮記·檀弓下》)
注釋
①陳乾昔:人名。②屬(zhǔ):通“囑”,囑咐。③尊己:人名,陳乾昔的兒子。
譯文
陳乾昔臥病不起,就囑咐他的兄弟,又命令他的兒子尊己說:“如果我死了,一定要給我做個大的棺材,讓我的兩個妾婢在我兩邊?!标惽羲篮螅膬鹤诱f:“用活人來殉葬,不合禮,何況又是放在同一棺材里呢?”結果沒有把兩個妾婢殺掉。
感悟
真正的孝并不與道義相沖突,堅守道義需要明辨是非、勇敢無私,不能隨聲附和、唯命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