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有頭足
①,故人信其說;明事
②以驗證,故人然
③其文。(《論衡·奇怪篇》)
【注釋】 ①頭足:頭和腳,比喻根據(jù)。②明事:擺出事實。③然:認為是對的。
【譯文】 說話說得有頭有尾,人們就會相信他們的說法;寫文章時擺出事實來加以證明,人們就會相信他們寫的東西。
【評說】 要證明一種理論的真假,必須使它見諸行事而觀其是否有效。只有經過事實驗證為有效的,才能證明其為真知。沒有充分證據(jù)的說法,即使說得神乎其神,也不要輕易相信。一個訓練有素的智者是不會在事實不清、佐證不足的情況下輕易發(fā)表意見的,他對自己是有要求的——說話和寫文章都應該有理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