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親其子
父母復(fù)以五事敬親①其子。云何為五?一者制子不聽為善,二者指授示其善處,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為子求善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需。子于父母敬順恭奉,則彼方安穩(wěn),無有憂畏。(《長阿含經(jīng)·善生經(jīng)》)
注釋
①親:亦作視,即看待。
譯文
父母也應(yīng)當從五個方面善待子女。哪五個方面呢?一是制止子女不聽取教其為善學(xué)好的話;二是教導(dǎo)子女什么是善;三是對子女要有刻骨銘心的愛;四是為子女選擇好的婚姻;五是隨時供給子女所需要的東西。子女對父母尊敬、奉養(yǎng),父母才能安度人生,沒有什么可憂可怕的了。
感悟
“子不教父之過”說的是對子女進行教育的重要性。當今社會,當父母的對獨生子女的教育都非常重視,但是教育中的誤區(qū)卻不少。其中最大的失誤在于:重文化學(xué)習,輕道德培養(yǎng)。就拿此處提到的“隨時供給所需”來說,當子女的“所需”是合理的,并且父母有能力提供時,當然應(yīng)該隨時提供。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當子女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或者超出父母的承受能力時,有些父母仍然不顧一切地去設(shè)法滿足。這種溺愛行為,對于子女的道德培養(yǎng)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