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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戡亂總動員令頒布 |
| 釋義 | 戡亂總動員令頒布1947年6月,國民黨政府發(fā)動的全國內戰(zhàn)已經打了一年。其軍事、政治、經濟形勢都日趨惡化。軍事上,國民黨的全面進攻和對陜魯的重點進攻均遭挫敗。雖然攻占了一些城鎮(zhèn)和交通線,但兵力損失達112萬人,總兵力由發(fā)動戰(zhàn)爭之初的430萬下降為373萬,其中正規(guī)軍由200萬降為150萬。能用于第一線的機動兵力更為減少,戰(zhàn)線過長和兵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對此蔣介石也看得十分清楚。他說:“我們的兵力都被分散,我們的軍隊都成呆兵,而匪軍卻時時可以集中兵力,采取主動,在我方正面積極活動。將我們各個擊破,”①軍事上的失敗導致失敗主義情緒蔓延。蔣介石說:中央黨部的“許多同志,都喪失了革命信心”;高級將領“革命精神喪失殆盡”,“國軍的品格精神學術一天頹似一天,軍隊組織等于崩解?!雹趯τ谑Y介石軍隊士氣不振的情況,美國方面也有所了解。1947年3月12日,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在給美國國務院的報告《中國最近局勢之簡述》中,有關于蔣軍一些高級軍官對內戰(zhàn)無興趣的材料。報告中說:“甚至政府高級軍官亦對我表示,當敵人為日本時,尚有作戰(zhàn)到底之理由,而當敵人也為中國人時,對作戰(zhàn)似無多大興趣。此中士氣之缺乏,似在軍隊中普遍反映。蓋此軍隊,對為何內戰(zhàn)一點,并未了解,且在某些事例中,已為中共放下武器之呼吁所感動。”③ 國民黨在政治、經濟上也陷入了危機。在政治上,國民黨集團繼1946年11月召開國民大會之后,又于1947年3、4月間,搞了所謂“改組政府”,結束“訓政”,實行“憲政”“還政于民”的一套把戲。但是全國人民把這次“改組”,看做是“新籌安會”一樣的伎倆。由于堅持獨裁內戰(zhàn)政策,國民黨在政治上更加孤立。連蔣介石本人也不得不承認:“黨的信譽一落千丈,處處被人譏評,蒙受重大恥辱”。 “整個社會差不多都籠罩在‘反內戰(zhàn)、反征兵’的空氣里面”,把“國軍的神圣事業(yè)”,“反而看成不正當行為?!雹茉诮洕?,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飛漲,生產停滯,經濟秩序紊亂,人民生活痛苦不堪,各地民變運動迅速發(fā)展,搶米形成風潮。 蔣介石說: 目前形勢的危險,實在是本黨五十年革命歷史所未有。 美國政府對國民政府的全面危機,十分關切。1947年6月18日,司徒雷登在給美國政府的報告中說:“實則中共之顯著成功,多由于國民黨之無能與腐敗,以人民對政府喪失信心。關于此信心之喪失,近有速率日增之勢。政府方面,倘有真力彌滿之政治家,出而領導,更佐以精神改革之明證,當能恢復對于智識階級及一般大眾之掌握。此點殆無可疑?!雹菟就嚼椎怯终f:“在知識分子中,由于政府以極端暴力方式對付學生;以及在一般無思考之民眾中,由于生活費之加重,業(yè)已激起對政府發(fā)生不滿,甚至與政府對立之情形。簡言之, 自由及糧食,實為人民怨懟政府之重心?!雹?月下旬,美國駐沈陽總領事報告說:“東北人民不但準備,抑且積極企盼政權之易乎。……吾人此處所可斷言者,厥為絕大多數之東北人民,不滿國民黨,厭惡國民黨,乃至企盼脫離其統(tǒng)治?!雹?br>為挽救國民黨集團的頹勢,提高國民政府的“威信”,在混亂和沮喪的氣氛中,司徒雷登向蔣介石獻計獻策,要蔣介石一面重開“和談”之門,作為緩兵之計;一面采取緊急措施,以挽危局。1947年6月19日,司徒雷登當面向蔣介石建議:“委員長應慎選少數人員,成一單位助其工作,此眾人員應孚眾望,有擔當,并通力合作,……廣向人民剴切說明下述數點:因共產黨拒絕最近提出之和平建議,全國人民須責令負擔內戰(zhàn)全責;憲政現正積極進行,如人民愿享憲政下之民主生活,應起而共挽國難。為達此共挽國難之目的,全國人民應不惜犧牲,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政府應尊重公民自由,采取危急局勢所切需之勇敢而公正之改革??傊?,政府應以各種方法獲取人民之支持。否則不如要求人民許其下野。余恒深信,此等革新計劃,必能打動有思考之人民,尤以學生及所謂左傾分子為然。”⑧美國政府和司徒雷登的建議中,含有促使蔣介石政權實行某種程度的民主改革的意思在內,其意圖是使失盡民心的國民政府重新獲取民心,以便重整旗鼓。蔣介石聽完司徒雷登的建議后“謂頗具同感”。但是蔣介石的這種表示意在獲得更多的美援。換言之,只要美國給美援,就表示極愿意改革內政。至于蔣介石改革的主要內容,則是如何消滅解放軍和中國共產黨的具體措施,也就是蔣介石所說的,寓改革于“戡亂”之中。 自1947年6月以來,國民黨集團的核心人物和機構,就不斷開會,研討應付嚴重時局的辦法,企圖找到擺脫困境的一線生機。蔣介石在接受了司徒雷登的獻策后,于6月下旬授意政學系和桂系的一些人,向第三方面人士試探與中共恢復“和談”的途徑。但這種試探沒有成功。6月30日,國民黨中常會與中政會舉行聯(lián)席會議,蔣介石在會上作了《當前時局之檢討與本黨重要之決策》的講話,提出了“改造本黨挽救當前危機”的兩項決策:一是改革黨務,實行黨團合并;二是“號召全國加強剿共軍事”。在第二項決策中,又提出“正式頒布討伐令”和采取“全國總動員”兩種方式。會議經過討論,決定采取第二種方式,動員全國實力以對付共軍。會議的決議誣蔑中國共產黨“武裝叛亂,割據地方,破壞統(tǒng)一和平,危害國家民族”。決議還宣布“以政治方式解決之途徑,已因共產黨之迭次峻拒而告絕望”,今后惟有“明令剿辦,戡平內亂”。⑨ 此前的6月28日,國民政府最高法院,還對毛澤東下了一道“通緝令”,罪名是“意圖顛覆政府,其為內亂犯”。 1947年7月4日,國民政府第六次國務會議通過了蔣介石交議的“厲行全國總動員”的提案,要求“實行全國總動員,號召全民,一致奮起,淬厲進行”,“從速戡平叛亂”。同一天,國民政府發(fā)布訓令: “本年7月4日,本府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拯救匪區(qū)人民,保障民族生存,鞏固國家統(tǒng)一,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平共匪叛亂,掃除民主障礙,如期實施憲政,貫徹和平建國方針案,應即切實實行?!雹?br>“戡亂動員令”如下: “政府自抗戰(zhàn)勝利以后,即積極進行復員,以期從事建設,與民蘇息。雖一切措施未能盡如所期,但對于中國共產黨擁兵割據,武力叛國之行動,則始終秉持政治解決之方針,不惜委曲求全,多方容忍,以求其實現。乃共產黨自去年十月以來,始則拒絕政府頒布之停戰(zhàn)令,繼則拒絕參加國民大會,又復拒絕政府派員赴延安商洽和平之建議,最近復由其宣傳機關對國民參政會之和平建議,斷然予以拒絕。政府方力謀整編軍隊,而共黨則脅制民眾,大量擴充其叛國之武力;政府方謀復員建設,而共黨則處處阻礙復員之進行,到處破壞我交通與工礦之建設;政府方勵圖實現民主政治,準備行憲工作,而共黨則一面宣傳民主,一面殘害人民,……最近數月,共產黨復在華北、東北對我國軍發(fā)動大規(guī)模之攻勢,妨礙政府對領土主權之完全接受,其必欲以武力顛覆國家,已極彰著……則政府和平建國之國策,已非以政治方式所能求得解決?!收疀Q心戡亂,實出于萬不得已。必須全國軍民集中意志,動員全國力量,一面加緊戡亂,一面積極建設,方能掃除民主憲政之障礙,達成和平建國之目的?!e凡加強經濟建設,刷新地方政治,發(fā)動人力物力,改善良政德政,保持社會安全,救恤人民疾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厲行消費節(jié)約,增進農工生產,提高官兵待遇等項,……一體依法推行?!? 7月5日,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張群向記者發(fā)表談話,表示要“以戡亂求統(tǒng)一,以苦干謀復興?!?br>7月6日,蔣介石發(fā)表講話,誣蔑中國共產黨“公開叛變”,要求全國人民“舉國一致”,“戡平叛亂”。他還說:“吾人同時應竭盡全力,完成國家改革與進步。當吾人以兵力戡討共產黨時,全國亦當同時進行內部之改革?!母锱c進步必須實現?!?月7日,蔣介石又在“七七”紀念廣播講話中,進一步強調所謂“戡亂建國”的必要,要求全國“一致奮起”,“全力戡亂”,以期“于最短期內”將共軍“肅清”?。他同時表示:“除非實施徹底之改革,中國實不可能存乎國際社會之中。因此,凡應予實施之政治、教育、經濟及社會等改革,應不待戡亂軍事結束而立予開始實施?!? 國民黨各級政府成立了“戡亂動員救國委員會”,具體負責“總動員”工作。國民黨各級黨部、參議會及其控制的所謂“民眾團體”,紛紛發(fā)表通電、聲明,表示擁護“總動員令”,并召開所謂“戡亂建國動員大會”,舉行游行示威。一時間, “戡亂”之聲甚囂塵上。與此同時,國民黨政府撤銷了政協(xié)及其秘書處,取消了所謂為中共國大代表、國府委員“保留”的名額,開除了共產黨參政員。 7月18日,國民政府又公布《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18條,其中規(guī)定:“戡亂”所需之兵役、工役及其他有關人力、軍糧、被服、藥品、油煤、鋼鐵、運輸、通訊器材及其他軍用物資,均應積極動員。也即是說要盡力征發(fā)國民黨統(tǒng)治區(qū)一切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為內戰(zhàn)服務;政府對于日用品之交易價格,各業(yè)薪俸工資及物資流通、資金運用及金融業(yè)務,均得加以限制或管理。對于糧食、燃料、紡織、冶煉及有特別需要之工廠,得由政府加以管理。簡言之,就是政府要對國統(tǒng)區(qū)的工礦、金融和商業(yè)貿易,盡行加以壟斷和管制。此外,綱要對人民的一切基本權利,如罷工、停業(yè)、游行、請愿,均嚴加限制,使一切逮捕、監(jiān)禁和屠殺的暴行,得以借“戡亂”之名“合法”化。(14) 國民黨中央及國民政府還頒布了《中國國民黨戡亂建國總動員方案》、《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國防軍事實施辦法》、《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后方共產黨處置辦法》、《戡亂時期國家緊急治罪辦法》、《征實征借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法令條例,以具體貫徹實施“戡亂建國”的反動決策。 隨著“戡亂動員令”的發(fā)布,國民政府對國民黨統(tǒng)治區(qū)的工人、學生和民主人士,展開了迫害和鎮(zhèn)壓。在北平、上海、杭州、廣州、西安及東北各地,大批愛國民主人士以“共產黨嫌疑犯”的罪名而被捕。1947年9月27日,蔣介石在南京召集各地特務頭子舉行秘密會議,布置對全國愛國民主人士更大的迫害。據傳初步列入黑名單擬加以逮捕者約有六萬人之多,僅上海一地,即預定逮捕三千人。10月一個月中,上海、杭州、北平、保定、唐山、長春、西安、廣州等八個城市慘遭國民黨屠殺者,有二千一百余人。到1948年3月間,國民黨政府又制定了“特種刑事法庭組織條例”,組織“特種刑事法庭”,在全國大中小城市展開了血腥恐怖的大搜捕和大屠殺。這種“戡亂動員令”下的法西斯暴政,是國民黨集團失敗前的瘋狂掙扎。 蔣介石對“戡亂動員令”和對共產黨領導人下的“通緝令”是寄予希望的,認為這樣一來會使軍隊的士氣為之一振“而民心亦得一致矣”。但是,這兩紙命令既沒有挽回戰(zhàn)場上的敗局,也沒有將國統(tǒng)區(qū)的愛國民主運動鎮(zhèn)壓下去。相反,國統(tǒng)區(qū)的人民從國民黨的暴行中,更加看清了國民政府的法西斯實質,從而更加自覺積極地參加到反對國民黨集團的斗爭中去。 對國民黨當局企圖通過“總動員”所要達到扭轉頹勢,擺脫危機的預期目的,連其美國盟友也表示疑慮。美國一位軍事觀察家評論道:總動員令之頒布,系首次公開承認政府軍事機構在對共產黨作戰(zhàn)中所處地位之急迫……就觀察所得判斷,足證動員令至少在四個月內,對戰(zhàn)爭未必有何結果。共軍如在入秋以前,力爭軍事優(yōu)勢,政府無論采取任何辦法,皆嫌不夠,或已太遲。 事態(tài)的發(fā)展也確實如此。正像1947年7月14日,即在“動員令”發(fā)布不久,新華社的社評所斷言的那樣:“總動員救不了總崩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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