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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招生350人!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發(fā)布 |
| 內容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山東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山東財經大學。 第六條學校代碼:10456. 第七條學校地址: 舜耕校區(qū):濟南市舜耕路40號; 燕山校區(qū):濟南市二環(huán)東路7366號; 章丘校區(qū):濟南市經十東路18602號。 第八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九條辦學層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十條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財經大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設有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開展,研究決定綜合評價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依法依規(guī)開展綜合評價招生具體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 學校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內夏季高考生源,總計劃為350人。具體招生專業(yè)(類)、招生計劃和選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 注: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第十五條報名條件 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夏季高考報名,高中三年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qū)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并完成不少于6學分的考察探究活動(研究性學習、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規(guī)定的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考試各科成績均為合格,品學兼優(yōu),身心健康,具備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以下兩類條件之一均可報名參加學校綜合評價招生: (一)一類條件:高中階段獲得以下任何一項獎勵或榮譽稱號(省級及以上): ![]() (二)二類條件:不滿足“一類條件”的考生,至少一次高考模擬考試總成績不低于總成績滿分的70%,且在高中階段學科競賽類、語言文學特長類、科技創(chuàng)新類等領域獲得任何一項省級及以上獎項者。 第十六條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于5月5日9:00—5月9日17:00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平臺直接用A4紙打印《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學生報名應通過報名平臺上傳報名材料,無需寄送任何紙質材料。所有材料掃描或拍照后按材料清單依次上傳。報名上傳的材料務必清晰可讀。所有需本人簽字、書寫處均須由考生本人親筆手寫,如未簽名或漏簽名、未按照要求手寫將視為報名無效。對未按規(guī)定完成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學校不予審核。 學生報名材料清單與要求如下: 1.《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本人手寫簽名并加蓋高中學校公章);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綜合素質自我評價、對擬報考專業(yè)的認知、入學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要求800至1000字,須用方格紙親筆手寫,否則無效); 3.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相關獎勵證書; 4.《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所填內容要求本人手寫)。 注:《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須加蓋高中學校公章,其他材料無需蓋章。 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選拔程序 1.學校初審 學校根據報名條件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反饋的考生信息,組織專業(yè)人員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依據考生獲獎情況、高中綜合表現、高考模擬考試總成績、個人陳述等,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全面評價。視報名情況,在上述“一類條件”優(yōu)先的前提下擇優(yōu)確定通過初審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合格名單。學校將于6月1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山東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對初審合格考生進行公布。 2.確認參加測試 初審合格考生務必于6月2日9:00—6月5日17:00登陸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的綜合素質測試,逾期視為放棄測試資格。 特別提示:在測試時間沖突的情況下只允許在報名系統中確認1所學校??忌坏┐_認參加測試,確認結果將無法更改,請務必謹慎操作。 3.學校綜合素質測試 測試方式為筆試、面試。筆試日期為6月15日,面試日期為6月16日,具體安排及要求于公布初審合格考生后5日內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綜合素質測試重點考察學生的學科素養(yǎng)、思維品質及綜合能力等。先進行筆試,滿分100分。筆試科目為2門(分別為“財經基本素養(yǎng)”“財經應用能力”),均為選擇題,采用機讀卡答題。學校視學生來校參加筆試情況,劃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確定取得面試資格學生名單,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參加面試,面試滿分100分。 4.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 學校劃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線,原則上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合格線同分考生一并劃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同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學校將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入圍學生名單上傳至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 第十八條志愿填報及錄取 1.志愿填報 入圍學生夏季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2025年普通類一段線且不低于山東省2025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下30分,方可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入圍考生須在普通類提前批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填報專業(yè)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yè)中選擇,且須符合專業(yè)選科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2.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政策加分)、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按“高考總成績x70%+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x7.5x30%”計算形成,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3.專業(yè)錄取辦法 對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錄取專業(yè);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含投檔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錄取專業(yè);專業(yè)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選科要求的專業(yè),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作退檔處理。 被我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入校后原則上不允許轉入其他專業(yè)。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按照《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fā)改價格〔2024〕58號)文件執(zhí)行: 報名每生30元,筆試每科40元,面試每生50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條 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學生對平臺上本人報名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完全責任,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學生,一經查實,由學校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相應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將上報相關部門并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招生辦公室解釋。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辦理綜合評價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借山東財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學校以往有關綜合評價招生政策、規(guī)定與本章程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88525423、88596191、81791930; 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haosheng.sdufe.edu.cn; 監(jiān)督電話:0531-82911247. 附件: 山東財經大學2025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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